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校核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通知》(曲发改价格〔2026〕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过程
根据《云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云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文件精神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政府定价行为规则,市发展改革委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起草了《曲靖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校核及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方案(征求意见稿)》,先后2轮次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有关企业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向社会公众征集建议,并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开展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通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经第六届市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通知》。
二、配气价格校核的依据
校核配气价格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676号)、《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城镇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云价价格〔2018〕88号)等。
三、配气价格校核的原则
校核配气价格原则是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价格标准,实行事前核定、定期校核、动态管理,校核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校核后的配气价格执行范围
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其经营区域内通过城镇公共管网供应的天然气。
五、校核后的配气价格标准是多少
校核后居民配气价格为0.98元/立方米,较现行价格1.33元/立方米下调26%。非居民配气价格为0.79元/立方米,较现行价格0.91元/立方米下调13%。
六、校核配气价格后终端销售价格怎么确定
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要求,使用管道天然气区域的终端销售价格执行天然气上下游联动,由气源平均采购价格、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三部分构成。
气源采购价格由市场形成,管输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配气价格由市级人民政府定价。
七、转供代输价格怎么确定
燃气企业之间的转供价格、通过配气管网输送天然气的代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转供后的终端价格不得超过企业所在地当期联动后的终端价格,代输单价不得超过核定的配气单价。
八、校核后的配气价格什么时候执行
校核后的配气价格于2026年4月1日起执行,届时将同步开展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确定终端销售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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