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曲靖市2027—2029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承保机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曲靖市农业农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曲靖市2027—2029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二)遴选人: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三)服务范围:为曲靖市2027—2029年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农产品保险承保机构公开招标工作提供全流程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处理质疑投诉、协助定标及合同签订、配合审计审查等。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承保机构招标项目全部工作完成并归档结束止。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
(三)具有保险类项目招标代理经验,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能够有效评估项目进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从代理服务专业角度为遴选人筛选出能切实履行采购人招标项目合同约定内容的企业或单位。
(四)无违法违规、代理失信、非法人分支机构风险等不良记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具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的代理机构。
(五)能提供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科学详细的招标采购方案。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2.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证明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截图,加盖公章);
3.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资质证明材料;
4.近三年内承担保险类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5.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团队人员身份证、学历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及报名截止前连续三个月以上本单位缴纳的人员社保缴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资格证明材料需带原件备查);
6.代理服务费报价单(单独用信封密封在报名资料中,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二)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1.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6年9月17日至9月22日(0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报名材料须密封提交,封口处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遴选人将予以拒收。
3.递交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翠峰东路58号曲靖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办公楼504室;
4.联系人及电话:何翔,15368403836。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公告在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曲靖日报》、“曲靖M”等主流媒体发布,遴选人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报名机构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三)投标人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遴选活动所发生的一切成本或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及潜在代理服务机构,必须对在代理服务过程中了解的所有涉及遴选人商业秘密、采购项目内容、未经公开的信息等负有严格保密责任,未经遴选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五)遴选结果将通过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在中标机构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后,我单位与中标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按协议条款执行。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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