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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资格审核公告(二十)

发布时间:2026-09-18 16:2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曲靖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69号公告)等有关规定,以下人员经初步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申请资格,现予以公示,申请人名单如下:

一、申请市本级南湖雅园、紫云雅园一期、二期、明兴苑、晶苑花园等公共租赁住房的17户

吴坤武  曾云铃  万丽菊  赵杨志  朱陆兴  杨华兴

吴  婷  自正兴  杨和飞  张  玉  陈振达  翟兆炜

钱艳梅  林  琨  杨亚苹  吕尔良  胡保平

二、申请麒麟区祥达花园D区和金阖苑公共租赁住房的共7户

邢建华   胡绿燕   李鹏连   胡丽红   张启帆   邱树芬   黄  会  

如有对以上人员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批准以上人员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住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丹,0874-3411233

联系地址:翠峰西路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8楼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西苑小区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