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曲靖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69号公告)等有关规定,以下人员经初步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申请资格,现予以公示,申请人名单如下:
一、申请市本级南湖雅园、紫云雅园一期、二期、明兴苑、晶苑花园等公共租赁住房的17户
吴坤武 曾云铃 万丽菊 赵杨志 朱陆兴 杨华兴
吴 婷 自正兴 杨和飞 张 玉 陈振达 翟兆炜
钱艳梅 林 琨 杨亚苹 吕尔良 胡保平
二、申请麒麟区祥达花园D区和金阖苑公共租赁住房的共7户
邢建华 胡绿燕 李鹏连 胡丽红 张启帆 邱树芬 黄 会
如有对以上人员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批准以上人员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住资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丹,0874-3411233
联系地址:翠峰西路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8楼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西苑小区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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