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
按照《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曲靖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部分条款修改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2026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9:30,在曲靖市水务局12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李睿杰 曲靖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杨 辉 曲靖市水务局调水中心主任
(三)听证监察人
万 伟 曲靖市水务局机关党委纪委书记
郭浩川 曲靖市水务局机关党委工作人员
(四)听证记录员
方 伟 曲靖市水务局水资源科工程师
卢石波 曲靖市水务局水资源科工作人员
(五)听证代表
安兴荣 曲靖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副主任委员
段亭汀 麒麟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袁华平 曲靖市人大代表、龙潭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
颜 妮 曲靖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
韩 晔 曲靖市司法局立法科二级主任科员
李 伊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负责人
周 静 曲靖市水务局水资源科副科长
袁 俊 曲靖市水务局工程管理站站长
王应江 曲靖灌区管理局执法大队长
李健宝 曲靖市麒麟区水务局水资源与水土保持科科长
徐 云 曲靖市沾益区水务局水资源科副科长
丁瑞江 慧滇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东生 麒麟区越州镇大梨树村委会党总支书记
(六)旁听代表
刘红兵 曲靖灌区管理局副局长
王里见 曲靖市潇湘水库管理所所长
三、其他事项
(一)《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部分条款修改由曲靖市水务局安排送达参会代表。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三)请听证会参会人员做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遵守会场纪律。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138号
联系人:杨辉 3365565
曲靖市水务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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