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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举行《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4 16:12:5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   

(第1号)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决定举行听证会,就《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公开听取社会各界对《修订草案》相关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修订草案》中法律责任设定和管理措施制定的意见。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6年9月下旬在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2—14人,其中:

1.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代表2—4人,由从事保护黑颈鹤及研究的科研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向市林草局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2人。由公民本人向市林草局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3.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人,熟悉自然保护区工作的专家或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4人,法律专家代表2人。由市林草局直接邀请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旁听人名额为4人以内,在报名旁听以及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或者由市林草局邀请参加。

四、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听证的利害关系人代表、社会普通公众代表及旁听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户口在曲靖市或常住曲靖市,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听证参加人一旦被指定,应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并遵守听证纪律。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

(三)报名方式。采用信函或网上报名。报名统一使用《立法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报名信函寄至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科(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寥廓北路329号,邮编:65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76762470@qq.com。

五、参会通知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后,将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等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将电话通知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参会,并按规定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在参加听证会期间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请参加听证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支持该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874-3516601。

特此公告。

附件:立法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