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要求,曲靖市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对申报市本级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受理、审核、现场评估,经曲靖市市本级医药机构定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评定合格拟纳入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1月23日至2月2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曲靖市市本级医药机构定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核,电话:0874-3383796。
附件:2025年第2期申报市本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定合格名单

曲靖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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