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体系,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耳鼻喉科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云医保〔2026〕17号)要求,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定价拟定了曲靖地区耳鼻喉科类等9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最高限价标准,并起草了《关于规范耳鼻喉科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任何单位或个人需将签字或盖公章的书面意见反馈至邮箱(PDF版和电子版),并说明理由。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8日,共10天 。
联 系 人:李孝政
联系电话:0874-3186861
电子邮箱:qjybzck@163.com
附件:关于规范耳鼻喉科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表1-9.服务项目价格(征求意见稿)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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