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政府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曲靖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的规定,现将市气象局起草报送市人民政府的《曲靖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草案)》上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6年10月29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司法局立法科。
通讯地址:曲靖市麒麟区湖畔家园一期B-1幢812室,曲靖市司法局业务楼立法科。
电话:0874-3362679(传真)
电子邮箱:10470744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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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司法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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