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南盘江(曲靖市境内)流域综合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使规划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规划工程建设环境影响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信息向公众发布公告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南盘江(曲靖市境内)流域综合规划
建设地点:本次规划范围为南盘江流域涉及的曲靖市3区4县,即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罗平县、富源县、陆良县、师宗县
规划概况:南盘江流域(曲靖市境内)位于曲靖市中部、南部及东南部,主要涉及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罗平县、富源县、陆良县、师宗县7个县(区),境内流域面积14225km2,占全市总行政区域面积的48.8%。南盘江干流在曲靖境内全长246km,水资源量占全市水资源总量的60.0%。
根据自然条件、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南盘江(曲靖市境内)流域综合规划的主要任务为:防洪、供水、灌溉、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水力发电等。规划主要包括防洪减灾、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保护、河湖生态保护等工程,本次规划的重点工程包括:新建罗师灌区、富源灌区;麒麟区高原特色农业产业供水工程、麒麟区东山镇草白海子片区高原特色农业供水工程、马龙区马鸣中型灌区、陆良县吃水坝中型灌区;曲靖市牛栏江德泽水库引水济曲工程、陆良县引水入陆工程、曲靖市响水坝水库扩建工程以及云南省南盘江(珠江源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
(二)公示内容
1.《南盘江(曲靖市境内)流域综合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三)公众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1.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附件1的网络链接下载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2.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索取和查阅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受规划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包括:①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意见;③对该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④对该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本公示附件2的公众意见表,将意见填写完整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送达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曲靖市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曲靖市麒麟区南宁西路 138 号
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0874-3365592
电子邮箱:qjswjzdb@163.com
(八)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376号
联系人:马猛
联系电话:0871-68282145
电子邮箱:82590220@qq.com
附件:1.《南盘江(曲靖市境内)流域综合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曲靖市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2026年9月7日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