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路面流动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我市在开展流动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时,将对涉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就近引导至经法定计量检定合格的称重场所进行检测确认。现将全市指定称重场所公示如下:








上述点位称重设备计量结果,可作为超限运输行政执法取证依据。执法部门在联合开展路面流动超限超载治理过程中,对涉嫌超限超载车辆,将引导前往公示点位称重检测确认,请货运驾驶员配合检查。
本公示点位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监督电话:0874—3367285。
曲靖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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