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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分行关于开展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6 17:04:22   索引号:   文号: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分行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 1 号)、《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5〕第 9 号)等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分行决定开展曲靖市市本级和辖内各区(县)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请曲靖市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照《云南省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事项服务指南》及《关于云南省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换发流程》中所列材料, 自愿向我行提出资格认定申请或换发申请,并将本次申请材料( 一式一份)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至 4 月 30日期间送达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分行国库科。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翠峰东路 82 号

联系人:桂晨、田健祯

联系电话:0874-3384065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曲靖市分行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