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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2026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6-04-01 09:17: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审计局   

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等

2026年第1号

(二0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公告)

 

目   录

1.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曲靖市能源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曲靖市水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3月5日至8月27日,对曲靖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市水务局属市级一级预算单位。根据市水务局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部门总收入52990.7万元,总支出52990.7万元;年初年末无结转和结余。2023年部门本级总收入4214.82万元,总支出4214.82万元;年初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市水务局基本能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财经法规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202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市水务局还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培训费支出不实,违规在会议费中列支接待费、人员经费、办公用品等费用,应收未收2023年度水资源费,购买服务采购程序不规范及对参与分配的中央、省级已下达水利资金跟踪问效不到位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水务局机关审计发现问题

1.无预算安排支出16万元,超预算支出79.6万元。

2.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73.72万元。

3.应缴未缴水资源费1140.7万元。

4.应收未收水资源费32.58万元。

5.罗平县润民供水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未经批准取水。

6.购买服务采购程序不规范。

7.培训费支出不实19.7万元。

8.违规在会议费中列支接待费、人员经费、办公用品等费用,报销会议费无会议通知、签到表等材料。

9.违规在办公费、委托业务费等科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41万元。

10.市水务局对参与分配的中央、省级已下达水利资金跟踪问效不到位。

11.绩效自评不准确。

1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3.合同控制不严格,未按合同要求支付资金。

(二)延伸抽查市独木水库管理局发现问题

14.突破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发放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58.71万元。

15.独木水库库区生态环境提升项目擅自变更合同,结算项目与合同项目差异大。

16.违规处置固定资产。

17.无依据供水收取水费225万元。

18.应收未收水费37.21万元。

19.应收未收渔场承包费5万元。

20.超预算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4.81万元。

21.违规在会议费中列支接待费0.95万元。

22.财务管理不严格。

三、审计整改要求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无预算安排支出、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今后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应缴未缴水资源费等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和曲靖市水利水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尽快收取并缴入市级财政;针对罗平县润民供水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未经批准取水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市独木水库管理局督促补办取水许可相关手续;针对购买服务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针对培训费支出不实的问题,审计期间,市水务局已整改;针对市水务局对参与分配的中央、省级已下达水利资金跟踪问效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切实加强对参与分配的中央、省级已下达水利资金的跟踪问效;针对绩效自评不准确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对已实施的项目库情况进行清查,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各项资产账实、账卡、账账相符;针对合同控制不严格、未按合同要求支付资金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今后规范签订并执行合同履约。针对延伸抽查市独木水库管理局发现的问题,要求市水务局督促市独木水库管理局切实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

审计建议市水务局及市独木水库管理局: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政府会计准则》等规定。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三是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曲靖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足额收缴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费等各项非税收入。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管理。五是强化所属单位监督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水务局及市独木水库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22个方面32个问题有23个已按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整改,还有9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问题,已收回3.10万元;应缴未缴水资源费的问题,已整改1159.98万元;罗平县润民供水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未经批准取水的问题,取水许可证正在办理中;对参与分配的中央、省级已下达水利资金跟踪问效不到位的问题,已加强跟踪问效,截至2025年11月资金拨付率达到85.01%;抽查市独木水库管理局发现的问题,市水务局对市独木水库管理局领导班子进行了约谈。

 

曲靖市能源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曲靖市审计局自2025年4月起,对曲靖市能源局(以下简称市能源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市能源局是主管全市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等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属于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市能源局预算总额为51789.28万元,总支出51789.2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4年度预算总额为17752.96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数2737.17万元,追加调整预算15015.78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4年部门总收入17754.76万元,总支出17752.9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能源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基本规范、执行基本有效,预算编制和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基本合规。但审计也发现,市能源局还存在预算执行不严格、内控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无预算列支事业人员市内交通费及交通补助67602.64元。

2.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培训费95902元。

3.车辆租赁管理混乱。

4.虚列支出424835元。

5.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6.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涉及资金75100元。

7.决算草案编报不实。

8.无依据补助富源县矿产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智能化工作奖励资金1500000元。

9.未按要求对部门参与分配的资金开展绩效跟踪。

10.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69454元,应计未计无形资产5600元。

11.内部管理不严格,费用报销不规范。一是未按合同约定开展结算审计即支付执法装备采购款。二是多报销伙食补助500元。三是落实交伙食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不到位。四是会议费及公务接待费部分报销凭证所附单据不规范。

1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三、审计整改要求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无预算列支交通补助的问题,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列支情况,严格预算支出行为;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培训费的问题,要求完善培训、会议过程中组织、实施及报销等关键流程管理;针对车辆租赁管理混乱的问题,要求收回多支付的车辆租赁费用13350元并上缴市级财政,全面加强车辆租赁监管;针对虚列支出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针对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完善内部管理程序,严格政府采购行为;针对以政府购买变相用工的问题,要求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针对决算草案编报不实的问题,要求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针对无依据补助智能化工作奖励的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拨付预算支出资金;针对未按要求对部门参与分配的资金开展绩效跟踪的问题,要求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参与分配的能源资金跟踪问效;针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问题,要求及时补记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针对未按合同约定开展结算审计即支付执法装备采购款的问题,要求清查合同签订、履约情况,规范合同签订及执行;针对多报销伙食补助的问题,要求清理伙食补助报销情况,对多报销的费用组织清退并上缴市级财政;针对落实交伙食费不到位的问题,要求梳理2023年以来伙食费缴纳情况,对未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的进行补缴;针对会议费及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要求清理费用报销情况,提高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水平;针对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要求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上述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要求在2026年2月26日前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问题要求在2026年11月27日前完成整改。

审计建议市能源局: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二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五是进一步加强相关财经法规的学习。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能源局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按分工有序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26年2月,13个立行立改问题均已完成整改,2个分阶段整改问题正在整改。针对无预算列支交通补助的问题,已向相关单位报告并暂停发放补助,切实做到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针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培训费的问题,已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加强政策学习,完善报销流程;针对车辆租赁管理混乱的问题,多支付的租赁费已上缴市级财政,已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租赁车辆供应商,严格一事一租,切实降低租车费用;针对虚列支出的问题,已进行账务处理,强化学习,杜绝支出不实再发生;针对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细化完善内部采购程序并强化政策学习,确保政府采购规范合理;针对以政府购买变相用工的问题,已强化政策学习,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程序、方法和标准;针对决算草案编报不实的问题,已强化政策学习,加强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针对无依据补助智能化工作奖励的问题,已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和监督;针对未按要求对部门参与分配的资金开展绩效跟踪的问题,已制定印发《曲靖市能源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加强对参与分配的能源资金开展跟踪问效;针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问题,已按要求及时补记;针对未按合同约定开展结算审计即支付执法装备采购款的问题,已健全完善合同签订审批流程,规范合同签订及执行;针对多报销伙食补助的问题,已组织清理并将清退资金上缴市级财政;针对落实交伙食费不到位的问题,正进行梳理排查,并及时督促补缴;针对会议费及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并强化报销审批把关;针对内控不健全的问题,已成立内控修订工作专班并草拟《曲靖市能源局内部财务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