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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曲靖宣威市海德村接网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9-21 16:37:00   索引号:   文号:曲发改基础〔2026〕31号   来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宣威市、沾益区发展改革局:

《宣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曲靖宣威市海德村项目接网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宣发改请〔2026〕38号)、《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曲靖宣威市海德村项目接网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沾发改电力和新能源〔2026〕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于2026年8月20日对项目进行了审查,2026年9月15日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曲靖宣威市海德村项目接网工程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曲投审发〔2026〕39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海德村风电场项目送出需求,满足负荷发展需求,加快地区清洁能源建设,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等规定,同意建设曲靖宣威市海德村项目接网工程,项目代码:2608-530300-04-05-253924,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建设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供电局。

三、建设地点:宣威市、沾益区。

四、主要建设规模

(一)35kV线路

本工程由35kV卡郎变电站新建1回35kV线路接入曲靖宣威市海德村项目35kV开关站,新建线路长度约11.296千米。新建角钢塔45基,其中直线塔26基,耐张塔19基。

(二)对侧变电站

在已建35kV卡郎变启用土建备用的35kV进线间隔一个,用于海德村项目接入。本期新增间隔土建包含设备支架、基础及电缆沟,不涉及卡郎变新征地。

(三)二次部分

新建海德村项目35kV风电场开关站建设配套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电能量计量系统、通信工程等二次设施。对侧35kV卡郎变配套建设相应二次、通信设备。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工程动态总投资1344万元,项目业主自筹资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80%银行贷款。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曲靖供电局关于印发曲靖宣威市海德村项目接网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通知》(曲电规建(2026)37号),《中共宣威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曲靖宣威市海德村项目接网工程(宣威市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函》(项目备案编号:N0202612),《中共沾益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曲靖宣威市海德村项目接网工程(沾益区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函》(沾政稳备字〔2026〕15号),《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威市海德村项目接网工程线路路径走向的复函》(宣政办函〔2026〕7号),《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宣威市海德村项目接网工程线路路径走向的复函》(沾区政函〔2026〕5号)。

八、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项目环评、水保等相关报件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应当进入云南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央管理企业招标按国家相关规定也可使用自有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但应当通过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系统有序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接受监督管理。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十、项目单位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十一、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国务院令第714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市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二、请宣威市、沾益区切实履行项目属地管理职责,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市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坚决杜绝“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等不规范行为,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十三、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