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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罗平县300MW/600MW·h锂离子电池电网侧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9-10 10:17:00   索引号:   文号:曲发改基础〔2026〕26号   来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罗平县发展改革局: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平县300MW/600MW·h锂离子电池电网侧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罗发改产业请〔2026〕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于2026年6月30日对项目进行了审查,2026年8月12日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罗平县300MW/600MW·h锂离子电池电网侧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曲投审发〔2026〕33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罗平县300MW/600MW·h储能电站配套送出,可有效缓解曲靖地区电网调峰压力、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地区清洁能源建设,优化区域电源结构,推动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同意建设罗平县300MW/600MW·h锂离子电池电网侧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607-530324-04-01-194953,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建设单位:罗平纳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罗平县。

四、主要建设规模

(一)220kV线路

工程新建1回220kV架空线路,自储能电站220kV升压站架设至220kV富乐光伏升压站进线间隔,线路全长约29.5千米,采用单回路架设方式。新建铁塔75基,其中直线塔37基,耐张塔38基。

(二)对侧变电站

1.六合一至乐业变220kV送出线路接入500kV乐业变220kV侧构架。

2.500kV乐业变电站,220kV侧选用252kV GIS组合电器,设备技术参数满足本接入工程。

(三)二次部分

本期项目建设配套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电能量计量系统、通信工程等二次设施。

五、建设工期:9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工程动态总投资4425万元,项目业主自筹资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80%银行贷款。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不动产权证书》(云2025罗平县不动产权第0008929)《云南省电网责任有限公司关于曲靖市罗平县300MW/600MW·h锂离子电池电网侧储能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意见》(云电规〔2025〕308号),《中共罗平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罗平县能源局关于报备罗平县300MW/600MW·h锂离子电池电网侧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予以备案的复函》(罗政法复字〔2026〕37号),《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平300MW/600MW·h锂离子电池电网侧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线路路径的批复》(罗政复〔2026〕61号),《罗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罗平县300MW/600MW·h锂离子电池电网侧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路径走向的意见》《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给于协助排查罗平县30万千瓦60万千瓦时锂离子电池电网侧储能项目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有关数据的函的复函》(〔2025〕—72)《罗平县水务局关于给予协助查询罗平县30万千瓦60万千瓦时锂离子电池电网侧储能项目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有关数据的函的复函》《罗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罗平县300MW/600MWh锂离子电池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用地涉及相关数据查询情况的说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关于罗平县300MW/600MWh锂离子电池储能项目220kV送出线路路径走向意见》。

八、请项目建设单位应尽快取得项目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落实地灾、矿压及其他相关报批手续并取得批复,依法依规取得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十、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十一、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市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