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靖市2025年声环境质量
2025年,曲靖市城市区域噪声昼间强度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达标率超过95.8%。全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强度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
(一)区域声环境质量。曲靖市2025年区域噪声监测网格961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0.8 分贝,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
(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曲靖市2025年各类功能区声环境共监测61个点位,其中1 类区15个、2类区21个、3类区10个、4a 类区11个、4b 类区4个。各类功能区昼间平均声级值均达到50,夜间平均声级值均达到41。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达标率均达到89.6%。
(三)交通噪声环境质量。曲靖市2025年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测点224个,昼间平均等效声级 64.8分贝,噪声强度等级一级,评价为“好”。
二、曲靖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一)推进噪声污染防治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市县两级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启动麒麟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同步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省级试点;布设中心城区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实时声环境质量信息。
(二)完善噪声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出台“控噪声”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建立部门联络员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工作协调联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加强声环境质量信息共享,编发声环境质量简报,召开部门协调会议,督办典型噪声扰民投诉件和“生态为民”噪声投诉问题整改。
(三)推进噪声污染协同共治。在工业噪声控制上,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在交通噪声治理上,专项整治“飙车炸街”,安装噪音采集设备,查处非法改装、违反禁限行等案件,在全市设置禁止鸣笛标志,分类办理货车入城通行证;在施工噪声管控上,要求项目开工前编制噪声污染防控方案,并建立常态化检查巡查机制;在社会生活噪声管理上,加强巡查劝导,强化全市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噪声管控,积极推进“文明开展旅游活动”,指导A级以上景区、旅行社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规范扩音设备使用,引导游客杜绝大声喧哗,防止噪声污染。
(四)推动宁静小区建设。按照《云南省宁静小区建设技术指南》,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宁静小区建设工作,2025年建设宁静小区共48个。
(五)扎实开展绿色护考。中高考期间,各有关部门加大各类噪声管控力度,加强考场周边巡查,依法对辖区娱乐经营场所、施工工地实行暂时停工、营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限时经营,明确禁止或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相关场所,并督促经营者在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防光降噪措施,切实保障周边考生复习、休息及考试环境不受干扰。
(六)营造全社会防控良好氛围。围绕6·5世界环境日,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政策法规宣传册等,及时面向群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各类生态环境普法信息。引导基层组织、物业服务人积极参与“宁静小区”建设,引导公众自觉减少噪声排放,推动社会共治。
三、噪声污染防治市级部门职责分工
按照2024年12月26日中共曲靖市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市级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2024〕-46号)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市级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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