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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6-09-23 14:41:47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201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度部门

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本县地方性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权,调处跨辖区的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师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县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方面的污染防治。

7.监督、管理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等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1.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2.承办师宗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股、人事股、科技与财务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土壤生态环境股、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股、自然生态与监测股。

我单位下设2个事业单位:师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均为独立核算,合并到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2025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精准治污,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抓牢断面监控。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精准发力,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三年保持100%,4个地表水断面和1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治理率稳定在100%,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5.7%。二是抓实督察整改。实行清单管理、挂账销号、亲自督办,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20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9个,剩余5个按计划推进,主动认领中央巡视巡察涉及生态环境领域意见并整改,联合相关部门完成市级暗访指出的7个问题整改,建立“回头看”机制巩固成效;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与风险防控,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2025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件,移送公安机关2起(行政拘留1起、刑事1起),高效处理环境信访投诉85件,办结率100%,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帮扶式执法,累计帮扶企业51家次,既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又助力企业提升环保治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抓细资金监管。牵头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保重大项目,对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嘉华水泥厂超低排放改造等5个污染防治项目和南盘江流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资金审批等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关,打造“阳光工程”“廉洁工程”“满意工程”,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2.敢于动真碰硬,扎实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迅速响应市级明察暗访指出的7类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现场核查,“一事一策”精准指导,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注重总结提升,开展整改“回头看”,提炼经验、剖析不足,形成整改闭环。强化司法联动,在“全国生态日”前夕配合检察院在高良乡码头公开宣判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开展以案释法,推进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实现“惩治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

3.强化项目谋划实施,持续夯实生态治理基础。一是稳步推进在建项目。有序推进已落地的大气、水污染防治项目各2项和1项土壤调查类项目,确保按计划实施。二是主动争取谋划项目。谋划包装8个项目,已完成前期可行性研究,覆盖大气、水、土壤等领域。围绕南盘江流域师宗段,重点申报珠江流域南盘江师宗县段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珠江水系南盘江师宗县段设里桥断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库,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与流域水质。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整乡推进和尾水人工湿地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

4.强化全过程监管,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监管模式,前三季度累计帮扶企业51家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计划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执法监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刑事案件1起。高效处理环境信访投诉85件,办结率100%,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4家。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第一时间应急处置、天生桥水库等生态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5.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单位“一把手”,我始终把政治建设贯穿工作全过程,以坚定的理论武装凝聚奋进力量。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党组会学习22次,参与各类专题研讨、主题党日活动20余次,带头讲授专题党课3次,撰写多篇学习心得。通过系统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决策部署在师宗分局落地生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末位表态等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均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指导督促党支部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全年累计开展“三会一课”38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推动形成严肃活泼、优质高效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

6.落实管党治党新时代要求。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廉政工作,牵头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构建“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责任链条。在端午、国庆等重要节日前夕,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累计30余人次,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四风”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2025年按程序完成4名同志职级晋升,选派1名年轻干部赴上海挂职锻炼,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定期分析研判生态环境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加强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全年未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同时,扎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统战工作相关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同发展。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22844172.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60043.08元,占总收入的93.0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84129.21元,占总收入的6.9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017256.06元,下降44.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650893.07元,下降46.73%,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项目资金较上年度大幅压减,部分上年实施的大型污染防治专项2025年不再续拨资金,造成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其他收入增加633637.01元,增长66.66%。收入合计减少18017256.06元,下降44.09%,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长主要为公益性岗位补贴、部分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等非财政拨款补助资金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22844172.29元。其中:基本支出6069034.56元,占总支出的26.57%;项目支出16775137.73元,占总支出的73.4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017256.06元,下降44.0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4738.65元,增长7.91%,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长是由于人员工资社保正常调增,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8461994.71元,下降52.39%,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大幅下降,主要是上年度有大额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专项项目,2025年专项项目资金规模缩减,对应项目支出同步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69034.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65862.74元,占基本支出的90.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3171.82元,占基本支出的9.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676833.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经费1740000.00元,主要用于辖区大气污染防控、重点涉气企业监管、扬尘管控、空气质量监测运维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2.水体污染防治项目经费11342200.00元,主要用于县域流域水环境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水污染防治第三方技术服务等工作。

3.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经费2244200.00元,主要用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重点企业土壤监管、污染地块风险防控等工作。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826662.49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委托、业务保障等专项业务运转支出。

5.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23770.72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宣传教育、业务技术支撑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60043.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7%。与上年相比减少18650893.07元,下降46.73%,完成年初预算的353.5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下降,主要是上年度有大额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专项项目,2025年专项项目资金规模缩减,对应项目支出同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4888.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微调,部分人员缴费发生变动,实际支出略低于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0311.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完成年初预算的97.52%。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基数调整,实际缴费略低于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0004468.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9%,完成年初预算的422.4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运转保障、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管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专项业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上级追加下达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该部分专项未纳入年初预算,决算支出大幅高于年初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03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基数小幅调整,实际支出略高于年初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970.84元,决算为77237.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49.72元,下降9.7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970.84元,决算为76770.2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40%,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46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60%,完成年初预算的3.8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51.72元,下降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98.00元,下降89.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098.00元,下降89.7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970.84元,支出决算为77237.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49.72元,下降9.7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970.84元,决算为76770.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4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大幅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远低于预算;公务用车实行统一调度,加强车辆日常维护管理,节约燃油及维修开支,运行维护费略有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51.72元,下降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98.00元,下降89.7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减少4098.00元,下降89.7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压缩非必要接待,接待频次大幅下降,公务接待费同比大幅下降;二是公务用车强化调度管理,合理安排出行,减少不必要出车,车辆维修保养、燃油费用同比有所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污染源排查、环境监测采样等履职工作,发生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调研督导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3171.82元,比上年减少12604.97元,下降2.05%,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从严管控办公耗材、后勤保障等公用开支,非刚性支出适度压减。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补助、办公设备购置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资产总额2270432.03元,其中,流动资产1129243.15元,固定资产1141188.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1315.2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5676元,主要原因:2025年处置车辆2辆。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2025年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555676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55567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3.5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617.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46.9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770.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225.2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225.2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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