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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6-09-20 15:13:4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801000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5年度部门

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区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驻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驻地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监督驻地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驻地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环境、水环境等纳污能力,提出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总量减排考核。负责提出驻地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中央、省级、市级、区级财政环保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并监督驻地实施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和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负责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依法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等工作。根据授权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5.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等。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对驻地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提出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根据授权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7.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配合上级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监督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组织对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8.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驻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驻地纪检监察机构开展责任追究。组织开展驻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驻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9.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驻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依据授权履行生态环境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驻地生态安全。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法规宣教科技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自然生态与监测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马龙区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城区声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功能区要求,城区空气质量长期以优良为主,截至11月底,城市空气优良率为99.40%,PM2.5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国控、省控、市控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基本安全,没有土壤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一)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及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深入打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施工工地及道路扬尘防治工作。做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淘汰黄标车790辆,新增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淘汰车辆1076辆。督促呈钢钢铁加快开展超低排放工作,目前有组织改造完成85%,无组织改造完成95%,清洁运输完成30%。呈钢公司成功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目前中央已下达5个项目资金共4620万元,我局按照项目进展拨付了项目资金共3676万元。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完成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2025年调度2次。完成辖区内4条重点河流、建成区2条支流、马龙河2条支流共8条河流总长447.17km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共排查排口760个、采集水样21个、核实入河排污口23个。抓实项目推进,组织召开工程项目推进会议30次,现场检查30次,完成项目终验7个,组织新开工项目2个。新增投资3923.99万元(中央专项资金补助3519万元),对辖区内1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规范化建设。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督促辖区内9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2025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管理计划登记工作,组织危废相关工作培训3次,开展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抽查检查14次。督促辖区内7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督促5家涉铊企业开展日常污染隐患排查。扎实开展农村污染防治,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8个(累计58个),行政村污水治理率达80.55%;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45个(累计363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84%。

(二)抓实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分析研判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根据《2025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分析研判重点问题清单》,有9项问题涉及马龙。其中4个问题(曲靖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半年实际完成值为0、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率需达到80%、曲靖市有4个行政村不合格:马龙区月望乡奎冲村委会新屯污水处理站、曲靖市马龙区上西海子到下西海子村前沟渠农村黑臭水体仍然存在污水粪污直排、垃圾淤堵等情况,2025年10月现场检查时已出现返黑返臭)已完成整改或达到指标要求,其余5个问题正有序推进整改。

一是强化对呈钢公司的督促指导,推动企业加快改造进度,同时加快对呈钢公司炼铁热风炉及烧结工序两个项目的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督促呈钢公司加快新能源车辆及国六车辆替代工作,确保进出厂大宗物料运输车辆尽快全部替换为新能源汽车及国六汽车,持续提升马龙区清洁运输率。

三是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准入管理,完成云水机械厂原厂址污染场地修复治理,共修复受污染土壤15000m3。完成15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审查备案、空间信息核查工作。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加强对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后腾退地块的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原云南马龙春雨磷肥有限公司历史地块,调查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已于12月10日召开评审会,待审查通过后即可完成该项任务。

四是持续提升污水收集效能,聚焦管网短板攻坚,加快推进排水管网雨(清)污分流改造及错漏、破损、混接点整治,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做好日常管网清淤疏浚等运维管理,确保进水BOD5平均浓度达到100毫克/升。

五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12月1日召集区林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共同研判,拓宽案件线索排查渠道,加快推进符合条件案件的办理流程,确保年内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和监管。一是严格环评审批。2025年以来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19个。二是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认真督促辖区内排污企业按照要求申请办证或换证,督促持有排污许可证的102家企业按要求完成季度填报。三是强化辐射安全监管。持续认真做好辖区内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环境监管工作,督促区中医医院开展辐射环境事故应急演练桌面推演工作。对辖区内11家核技术利用和使用射线装置单位和4家换证办证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对辖区内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和延期的2家企业开展现场核检,对辖区内乡镇街道卫生院开展了射线装置需办理辐射安全许可的现场检查。

(四)全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截至目前,三轮中央、两轮省级共7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累计反馈交办马龙问题20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验收销号175个、待验收销号34个)。具体为: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35个问题、交办的21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整改销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13个已验收销号、3个待验收销号),交办的12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整改销号;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1个已验收销号、8个待验收销号),交办的19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13个已验收销号、6个待验收销号)。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35个问题、交办的8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整改销号;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32个已验收销号、17个待验收销号),交办的5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整改销号。

(五)抓实生态环境监察监测。一是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余人次,检查企业78家次,发现一般生态环境问题27个,已督促整改完成。二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通过日常执法检查、信访投诉、线索移交、在线监控平台等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0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0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共处罚款64.592万元,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三是做好信访案件办理。通过生态环境网络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受理信访件39件,已办结36件,3件正在办理中。四是加强环境监测管理。2025年共开展监测工作161次。五是督促企业落实自行监测主体责任。督促102家企业开展自行监测方案审核及监测数据录入。六是做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召开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议,完成了2024年度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报告汇编材料。七是做好马龙区生态系统野外核查,已完成全部25个点位核查工作。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2025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环保志愿服务9次、主题宣传活动3次,环保志愿服务5次、普法宣传1次,配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举办曲靖市马龙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低碳发展专题培训班,撰写宣传信息15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73,324,970.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539,194.98元,占总收入的79.8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4,785,775.13元,占总收入的20.1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184,264.51元,增长69.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696,970.76元,增长755.5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1,512,706.25元,下降59.27%。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呈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黄草坪水库保护工程项目经费、污水处理终端土地补偿项目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73,353,921.01元。其中:基本支出5,278,571.44元,占总支出的7.20%;项目支出68,075,349.57元,占总支出的92.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825,757.43元,增长61.1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2,534.55元,增长5.44%;项目支出增加27,553,222.88元,增长68.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正常晋升增资等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呈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等专项资金增加,导致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78,571.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754,172.32元,占基本支出的90.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4,399.12元,占基本支出的9.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075,349.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696,095.07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

2.呈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炼铁热风炉)项目补助资金2,775,000.00元,主要用于呈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炼铁热风炉);

3.呈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烧结工序)项目补助资金24,669,000.00元,主要用于呈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烧结工序);

4.呈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炼钢工序)项目补助资金1,390,000.00元,主要用于呈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炼钢工序);

5.呈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发电锅炉)项目补助资金7,160,000.00元,主要用于呈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发电锅炉);

6.呈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轧钢加热炉)项目补助资金780,000.00元,主要用于呈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轧钢加热炉);

7.曲靖市马龙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补助资金14,571,313.74元,主要用于曲靖市马龙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8.曲靖市马龙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项目补助资金1,317,000.00元,主要用于曲靖市马龙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

9.红桥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编制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红桥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研编制;

10.马龙河支流小桥河潘家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研编制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马龙河支流小桥河潘家田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研编制;

11.车马碧水库径流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可研编制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车马碧水库径流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可研编制;

1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13.环境监测保障经费616,823.67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完成大气、水、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

14.化解“630”台账项目资金231,250.00元,主要用于清偿拖欠企业债务;

15.黄草坪水库保护工程项目2,542,033.62元,主要用于黄草坪水库保护工程;

16.马龙河二期污染治理项目3,000,000.00元,主要用于马龙河污染治理;

17.金沙江一级支流牛栏江流域马龙河旧县街道、通泉街道、月望乡段水污染治理工程补助资金4,394,263.91元,主要用于金沙江一级支流牛栏江流域马龙河旧县街道、通泉街道、月望乡段水污染治理;

18.云水机械厂原厂址污染场地治理工程1,627,569.56元,主要用于云水机械厂原厂址污染场地治理;

19.王家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经费1,805,000.00元,主要用于王家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39,194.9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80%。与上年相比增加51,696,970.76元,增长755.56%,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81%。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呈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等项目经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3,75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完成年初预算的99.61%。主要用于离退休、养老保险、死亡抚恤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导致预决算有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6,96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7,412,52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08%,完成年初预算的1,431.5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生态环境执法项目经费、呈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曲靖市马龙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补助资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呈钢钢铁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等项目经费的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85,95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313.90元,决算为54,371.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547.36元,下降12.1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313.90元,决算为50,899.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61%,完成年初预算的99.1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47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9%,完成年初预算的34.7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18.36元,下降5.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529.00元,下降56.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529.00元,下降56.6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313.90元,支出决算为54,371.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547.36元,下降12.1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18.36元,下降5.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29.00元,下降56.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529.00元,下降56.6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执法、环境监测采样、现场隐患排查、突发环境应急、专项督察调研等公务外勤出行,保障生态环境监管业务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环保督察、现场核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5年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399.12元,比上年增加9753.22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新增专项工作、常态化业务增多,差旅费等办公运行经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资产总额13,251,556.52元,其中,流动资产1,874,209.60元,固定资产10,956,388.3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20,958.5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0,320.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934.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456.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2,7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699.7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604.7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823.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2025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3002210020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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