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16:49: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单位职能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掌握、分析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拟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秩序治理的对策措施;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参与城乡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工作;参与全市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车辆管理所。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下设交通指挥大队、综合管理大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交通事故对策大队、法制宣传大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高速公路一大队、高速公路二大队、高速公路三大队、高速公路四大队、高速公路五大队、高速公路六大队、高速公路七大队13个正科级机构。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末财政全供养人数338人,其中:在职人员224人,退休人员114人。车辆编制69辆,实有车辆63辆。

3、单位年度目标及工作重点。

2025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紧紧围绕“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四防”工程建设,深化“服务群众、队伍建设”2项重点,突出“系统、源头、综合、科技、依法”5项治理,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交管战斗力,努力实现“两个下降、三个不发生”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上年度下降、较大事故起数较前三年平均数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不发生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的重大涉交警负面舆情。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严格按照省、市财政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编制2025年预算绩效目标,制定了绩效目标体系,提高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结合部门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2025年度部门绩效目标具体设置情况如下:支队按照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分别从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春运、酒驾、查处涉车犯罪车辆行动等),处理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交通违法,道路交通事故一般案件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简易案件办理,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印制、宣传单、宣传册、海报,与媒体协作,交通安全宣传片拍摄,交通安全进校园等宣传主题活动,科目三小车考试服务人次,科目三大车考试服务人次,科目二小车考试服务人次,科目二大车考试服务人次,机动车行驶证业务,机动车驾驶证业务,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组织民警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公安交管专项业务分块专题培训,项目实施个数,监督检查次数,设施设备(系统)检查检修次数,消防巡查次数,安保巡查次数;绿化存活率,卫生保洁合格率,物管人员在岗率,零星修缮验收合格率,安全事故发生率,竣工验收合格率,执法装备配备合格率,疑难案件会诊及较大事故深度调查及评析率,危险路段排查及临时性防护安装情况及时上报率,网络通畅保障率,警务通使用率,参训率,办证通过率,当年系统完成建设率,培训出勤率,培训完成及时率,新建系统投入使用率,零星修缮(维修)及时率,交通违法信息采集和告知率,逃逸案件处理及时率;设施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次数,各种举措降低全市交通事故发生率,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驾驶证申领人对车驾业务便捷性的认可度,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对车驾管业务服务满意度,市民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等方面设定了指标和指标值。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度收入合计18,313.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13.45万元;2025年度支出合计18,31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60.04万元,项目支出9353.41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机关及直属高管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60.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52.45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07.59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353.41万元,主要支出包括车管业务工作专项、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交通秩序管理专项、交通安全宣传专项、科技信息化建设专项、民警教育培训专项、物业管理专项等开支。

3.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7.50万元,支出决算为247.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7.3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7.3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3辆。主要用于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巡逻执勤及节假日安保等执法执勤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洗车费和车辆检验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是支队2025年新增购置公务用车4辆。支队车辆普遍使用年限长,公路里程数较高,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更容易出现故障,给工作带来一定困扰,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不影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2025年申请报废更新公务用车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接待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及外省、州(市)部门来访、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支队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和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曲办发〔2017〕59号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范围,实行公务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各接待单位严格按照来函内容,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降低了公务接待费。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曲靖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要求,支队逐步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切实加快重点项目执行进度。相继制定下发了《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内部控制规范等实施方案》、《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印发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通知》、《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印发公务接待暂行规定的通知》、《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印发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印发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印发机关事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印发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多个财务管理制度,形成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票据管理等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管理办法。严格按项目预算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保证会计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和资金的安全使用;确保支队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促进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更加真实、完整、准确;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通过财政和政府网站对公众进行公开。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一是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等能力和水平;二是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支出管理目标设置的准确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预算执行的及时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部门履职的有效性,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各项政策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验证支队整体支出决策是否科学合理、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项目效果是否明显。通过绩效自评,了解部门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培养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一是逐步完善自评工作的组织机构,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成立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分管财务的支队领导牵头组织开展自评工作,财务部门牵头,各相关项目业务实施部门配合组织实施自评工作。

二是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曲财预〔2018〕85号)文件要求,根据支队项目基本情况和自评范围,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的清晰度和项目基础资料的完备程度,研究自评工作开展方式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三是拟定实施方案。绩效自评工作小组通过会议座谈等方式对各业务部门项目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结合自评要求,通过与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和自评相关方的沟通反馈,拟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的制订指标体系和指标权重,确保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科学合理、可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确保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组织实施

一是及时组织支队各项目业务部门召开绩效评价交流会议,明确各项目支出绩效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其他业务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自评的有关工作。

二是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曲财预〔2018〕85号)文件相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依据市财政局2025年度对我单位下达的资金文件、对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支出账目进行核查,收集相关资料,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评价结论。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评价情况分析:2025年支队整体绩效目标设定符合规定的职能职责要求,科学合理,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目标设定明确,预算完成率接近100%,支付进度严格按照财政局年初预算的支出进度要求进行,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和政府采购执行率较高,管理制度不断健全、资金使用合规性增强、严格按照要求在政府和财政网站及时进行预决算信息公开、不断完善基础信息、资产管理保存完整,合理配置,规范处置资产,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实际在用固定资产使用率较高。

综合评价结论:2025年支队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达到年初预算要求,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保障在职人员经费支出及各项社会保险金缴纳,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转,确保队伍稳定;“三公”经费在预算数内有较大节约,实现了节支增效;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资产变动按相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报或备案,规范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根据《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曲财预〔2018〕85号)要求,2025年度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编制部门预算难度增加。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员拥有量逐年上升,对公安交管部门执法规范化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要求不断提高,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任务日趋繁重,除常规性工作照常开展外,各项新任务也在不断涌现和下达。各项具体工作进程和环节的即时要求性和变动性都较大,编制部门预算不确定因素增多,预算调整难度增加。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部分业务部门对绩效管理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由于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涉及部门的方方面面,在具体评价过程中涉及人员、制度建设、项目管理、财务收支凭证等资料,导致绩效自评工作难度大。

三是队伍对预算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不足。普遍存在“重业务、轻绩效”的倾向,将自评视为“填报任务”,思想上不够重视,导致数据填报敷衍,结论缺乏说服力。

(二)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培训会,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绩效评价相关政策文件、工作规范,彻底扭转“重业务、轻绩效”的错误认知,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增强公安交警队伍的履职能力。

二是建立绩效自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绩效自评工作,不断强化全体民、辅警责任意识。

三是要求各部门在自评中真实、客观、准确的填报数据,客观梳理工作成效,直面问题短板,严禁隐瞒实际问题,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工作实际。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和了解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要求、组织结构、实施程序、评价方法,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二是项目实施部门通过组织自评,及时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绩效评价体系不断健全与完善;三是通过召开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工作会,认真分析、归纳总结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疏漏环节或不足,并将意见及时反馈项目实施部门,针对下步财务管理、预算项目安排和和资金安排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有利于不断提高项目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在开展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针对以往自评工作存在的短板不足,不断优化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逐步构建起规范高效、客观真实、务实管用的绩效自评工作体系,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提升单位整体工作质效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坚持思想先行,筑牢绩效自评工作根基

始终把强化思想认识、转变工作理念摆在首位,破除绩效自评工作的思想壁垒。一方面,常态化开展政策学习与专题培训,组织全体民、辅警深入学习关于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度规范,让全员深刻认识绩效自评“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效”的核心意义,彻底扭转“重业务、轻绩效”的错误观念,树立起全员参与、客观务实的自评意识。

(二)优化指标体系,确保绩效自评科学精准

立足支队职能职责、年度重点工作和业务实际,构建科学规范、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体系,从源头提升自评精准度。一是细化指标设置,摒弃模糊笼统、难以衡量的定性表述,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围绕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核心维度,细分工作任务、进度要求、质量标准、成效目标,明确每一项指标的计算口径、评分规则和佐证材料清单,做到指标具体、标准清晰、口径统一。二是动态调整优化,结合上级政策变化、年度工作任务调整、工作推进实际情况,定期对绩效指标体系进行更新,确保指标体系贴合工作实际、紧跟工作需求。

(三)突出问题导向,做实自评整改落地见效

坚持把问题查摆与整改落实贯穿绩效自评全过程,切实发挥绩效自评查漏补缺、推动工作的作用。一方面,客观查摆问题,坚决杜绝“报喜不报忧”的本位主义思想,引导各部门直面工作短板,既梳理表面问题,又深挖深层次根源,从制度执行、流程管理、人员能力等方面剖析问题成因。另一方面,狠抓整改落实,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与整改责任人,督导各部门逐项推进整改,定期调度整改进度,核查整改成效,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将整改成效与后续工作部署相结合,把整改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固化为工作制度,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真正实现“自评一次、提升一次”。

(四)深化结果运用,构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打破绩效自评“评完即止”的局限,强化结果运用,构建绩效自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绩效自评结果与部门经费预算分配直接挂钩,对自评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励,对工作敷衍、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导向和约束监督作用。二是推动成果转化,梳理工作亮点与不足,将自评成果运用到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流程优化、管理制度完善等工作中,把绩效理念融入日常业务管理的全过程,以绩效提升助力单位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