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梅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房地产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中疼点问题的提案》(第273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首先感谢你对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曲靖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关于切实解决房地产不动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中疼点问题的提案》办理工作,安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国家税务总局曲靖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曲靖监管分局协办,经广泛征求意见后,于2024年4月9日印发了《曲靖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73号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成立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住建等部门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自然资源、住建、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方案》印发后,通过领导小组会议、实地调研走访,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了处置措施,起草了专项行动方案,现部分完成办理工作。
(一)摸清历史遗留问题的底数。为全面摸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底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工作协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再排查、再起底,做到应排尽排、应处尽处。经三轮集中排查处置,化解了358个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和4个单位自建经适房小区不动产登记问题,惠及了17万4501户购房群众。目前,还有28个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14282套房屋及15个单位自建经适房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处置。
(二)简化开发商的签字确认程序。目前,《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对转移登记作了明确规定,不动产转移登记须买卖双方共同申请,现场签字确认,如一方不能到场的可按规定委托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代理签字确认。对已具备办证条件的小区,尚不具备由开发商提供总体房屋名单从而取消每户签字确认程序的条件。
(三)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即将出台《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专项行动方案》,成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副秘书长任常务副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处置政策,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认定,调度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专项行动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工作专班成员,视工作情况需要实行阶段性集中办公。同时,梳理研究处置政策,完善更新处置措施,并加强对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处置工作的调度和跟踪督办。
二、下步工作打算
待《方案》出台后,市人民政府将召开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推进会,进一步部署推动处置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市级工作专班将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思想和行动与工作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扛牢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以群众切实获得不动产权证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中的难点、堵点、痛点,确保做到全面排查、应纳尽纳、用活政策、集中攻坚、快速处置,多措并举化解各类“疑难杂症”,坚持一项目一方案,全力推动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清仓见底。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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