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5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等相关规定,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对本地区防汛抗洪救灾、抗旱减灾负总责,现将2025年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和主要江河、大中型水库、大型、重点中型水电站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74-3216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