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曲靖市人民政府2013年第69号公告)有关规定,申请租住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当前管理的南湖雅园、紫云雅园一期、二期、明兴苑、晶苑花园等公共租赁住房的以下50名人员,经初步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住申请资格,现予以公示,申请人名单如下:
夏爱荣 夏竹凤 角百波 朱 宾 阮文丽 钟勇琼 李玉玺 徐梦莎
杨思梦 何连娟 李亚琼 余治党 胡绘敏 施春粉 周东秀 鲁林焘
蒋丽梅 资宾武 侯仕敏 黄燕春 刘 成 赵 威 沈秋月 王锐萍
方会芬 张文溪 范志萍 张伟成 程礼情 李春燕 杨李娜 张荣贤
沈亚萍 唐济鹏 谭志芬 俞见林 夏箐若 李宗才 王奕博 杨云坤
李 燕 李正勇 刘鹏程 周明惠 缪应分 陈玲歌 吴小凤 曾玲玲
董流琼 韩小贵
如对以上人员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资格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15日内向曲靖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批准以上人员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租住资格。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3411233
联系地址:翠峰西路曲靖市房地产管理中心8楼保障性住房办公室(西苑小区旁)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