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靖市职工慢性病开药对处方的要求有哪些调整?
2024年10月16日国家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市医保局转发了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4月1日起,曲靖市职工参保人在曲靖地区纳入慢性病管理的药店购买慢性病药品,须通过曲靖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互联网”医疗机构)医生开具并上传电子处方中心的外配处方,才能享受医保报销,持未通过电子处方流转的纸质处方,购买慢性病药品的将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二、为什么要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
近期国家医保局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用纸质处方的形式,虚假开方、超量开药,严重威胁医保基金安全。为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守护好参保人的救命钱,国家、省医保部门相继制定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规定,要求定点医院在开具外配处方时,需使用电子处方且要在医保平台上传,实现医保部门对外配处方的全流程监管,让有限的医保基金实实在在用在真正需要开药的患者身上。
三、曲靖市认定了慢性病病种的参保职工,可以在哪些地方享受到慢性病医保待遇?
一是曲靖地区开通门诊慢性病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二是能够获取到曲靖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互联网”医疗机构)通过电子处方中心开出的慢性病外配处方的药店。
四、去医院开药,有时候要排队,想去方便门诊开药,哪些医院开设了“方便门诊”?
为提高参保患者购药便利性,市、区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门诊便民服务工作,设置方便门诊,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就诊高峰期增开午间、夜间、周末和节假日门诊,并根据患者诊疗数量动态调整诊室、工作人员数量及服务时间,满足群众诊疗需求。目前中心城区开设“方便门诊”或“慢性病管理中心”的医疗机构12家,后续还会持续更新。具体名单如下:
五、老年人想在家门口的定点药店买慢性病药,可以报销吗?与在医院报销有什么不一样?
如果家门口的药店是纳入慢性病管理的药店,并且您已经在曲靖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互联网”医疗机构)开具了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的处方,则可以在该药店享受慢性病待遇医保报销,报销政策与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一样。
六、中心城区可以开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的医疗机构有哪些?
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共现有8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电子处方平台,后续还会持续更新。参保人也可以搜索“云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授权登录小程序,点击进入【医保线上便民购药】,在【查询服务】中点击进入“处方流转医院”查询到的医疗机构可以开医保药品外配处方。具体名单详如下:
七、中心城区哪些药店是纳入慢性病管理的药店?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职工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按照“合理布局、择优定点、动态管理”的原则,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慢性病定点管理。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纳入职工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其他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经评估合格后纳入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目前中心城区纳入职工医保慢性病定点管理的零售药店54家,后续还会持续更新。
如您的慢性病待遇无法正常报销,请及时联系市、区医保局。
1. 曲靖市:0874—3382926、0874—3383245
2. 麒麟区:0874—3329180、0874—3328298
具体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