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全面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云工信资源〔2023〕431号)中“相关州(市)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示上一年度本地区每户企业磷石膏的产生和消纳情况”的要求,曲靖市组织相关县(市)区对4户湿法磷酸生产企业2024年磷石膏产生和利用情况进行复核确认,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2月11日起至2025年2月17日止,如对公示情况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通信和到访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西路82号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反映电话:0874-3311888
附件:曲靖市企业2024年磷石膏产生和利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