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曲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曲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曲靖市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2024年第1号)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并于2025年10月1日启用“曲靖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专用章”。
附件:行政执法专用章(01-10)样式
曲靖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