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了系列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持续“拉动增量、盘活存量、带动关联”,全链条全过程促进汽车消费,稳定和扩大了汽车消费,惠及了广大人民群众。曲靖市高度重视汽车促消费工作,采取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加力汽车消费落地见效。一是加大宣传推广。通过各类官方媒体进行政策宣传,积极发动汽车经销企业通过企业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新媒体持续开展线上宣传,线下通过自制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形成“政府+企业、线上+线下、公益+商业”宣传模式,持续加强宣传,不断扩大影响。二是加大活动组织。组织汽车经销企业开展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举办各类促销活动,提高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三是加大服务力度。主动靠前服务,加强对企业的政策解读、补贴兑现等指导工作,积极通过走访调研、会议座谈、电话咨询、微信联系等方式,收集企业和消费者意见建议,加强对上对下沟通、横向部门间对接,及时解决各类诉求。
日前,曲靖市政府拿出真金白银,专项用于开展2025年促消费暨“彩云曲靖购车补贴”活动。在国家、省已经出台政策的基础上,层层加码,提振汽车消费,促进汽车消费、升级。主要政策要点如下:市级财政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补贴消费者购置乘用车新车。购车时间和补贴申领时间期限为2025年5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对政策期限内在曲靖汽车经销企业购置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定额补贴。补贴资金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由消费者自愿提出申请,经第三方技术平台合作企业审核认定后按照流程直接发放给消费者。详情请致电曲靖市商务局,电话:0874-8969280。
2025年曲靖市促消费暨“彩云曲靖购车补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8号),《云南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云南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公告》精神和《2025年曲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汽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安排,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曲靖市2005年促消费暨“彩云曲靖购车补贴”实施细则。
第一条 补贴标准
市级财政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补贴消费者购置乘用车新车。购车时间和补贴申领时间期限为2025年5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政策期限内在曲靖汽车经销企业购置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定额补贴。补贴资金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由消费者自愿提出申请,经第三方技术平台合作企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审核认定后按照流程给予发放。
第二条 补贴范围
(一)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消费者是指产生合法消费行为的法律意义上的自然人,不受人员地域、户籍限制。
(二)本实施细则所称汽车经销企业是指在曲靖辖区内登记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且企业自愿申请参与曲靖市2025年促消费暨“彩云曲靖购车补贴”活动政策,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汽车销售企业按照《曲靖市商务局关于组织汽车销售企业报名参与2025年促消费暨“彩云曲靖购车补贴”发放活动的通知》([2025]--33)要求,自愿报名,并签订《曲靖市2025年促消费暨“彩云曲靖购车补贴”参与承诺书》,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审核后,并在曲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认定。汽车经销企业名单见附件:曲靖市参与 2025年促消费暨“彩云曲靖购车补贴”活动汽车经销企业名单。
(三)本实施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全新7座(含)及以下,包括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不包括各类货车、专项作业车、三轮车、摩托车等;所购车辆须为新车(不包括二手车);所购车辆用途为非运营;不区分各类品牌国产汽车和进口汽车;不区分全款购车及贷款购车。
第三条 补贴条件
(一)新购车辆在曲靖辖区内完成车辆购置税的缴纳(按国家有关规定免除购置税的车辆除外)及注册登记。
(二)车辆购买人与购车补贴申请人应当为同一自然人,所购乘用车须登记注册在申请人名下。在政策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受1次购车补贴,该项补贴与国家、省、市以及汽车厂商等其他类型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
(三)拟申请购车补贴的个人消费者须通过补贴申请平台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接收购车补贴的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且申请资料均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补贴申请。
第四条 补贴申请
(一)申请时间。本次购车补贴为事后补贴,消费者自愿申请。申领时间期限为2025年5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请方式。购车补贴采用网上申报受理方式。拟申请购车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可登录2025年促消费暨“彩云曲靖购车补贴”申请平台(微信-小程序-搜索“e生活plus”小程序,进入“e生活plus”小程序首页-在“本地专属”栏目-点击“彩云曲靖购车补贴”)进行实名注册后进行线上申请,不支持线下申请。
(三)申请所需资料。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具体要求如下:1.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明图片。证件为“身份证”的需上传证件正反面图片。联系电话。2.填写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上传银行卡卡号面图片。用于接收补贴资金。3.填写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新车号牌,上传有印章的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行驶证》主页和副页图片。
第五条 补贴审核
(一)初审。曲靖市2025年促消费暨“彩云曲靖购车补贴”活动承办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由市商务局公开征选确定。活动承办机构负责进行补贴申请初审,根据申请人补贴申请提交的时间先后顺序,对照本方案补贴标准、范围、条件等有关要求,对申请资料信息逐一进行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情况。市商务局对初审过程进行监督。
(二)复审。活动承办机构定期将初审通过的补贴申请信息汇总反馈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进行复审。复审结果由活动承办机构向申请人反馈复审结果,复审未通过的反馈原因,申请人可根据反馈情况补正资料后重新申请。
第六条 补贴发放
复审通过的,市商务局委托补贴发放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第七条 补贴资金管理
(一)市商务局牵头加强补贴资金管理,配合财政部门对补贴资金拨付进行监管。严格按照补贴政策和流程依法合规使用资金,加强风险防范;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本次汽车购车补贴有关审核、监管和审计;补贴政策实施期结束,市商务局与补贴发放机构进行补贴资金清算,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补贴发放情况报送有关部门。
(二)补贴发放机构应加强补贴资金发放各环节监管,做到规范、及时、安全、足额将补贴发放给对应的消费者,并主动配合汽车购车补贴有关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八条 监督管理
(一)市商务局会同市级各有关部门自觉接受工作指导及监督管理,及时报告工作推进、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实现、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等情况。
(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曲靖经开区商务局会同本地有关部门对汽车销售加强行业监管,引导汽车经销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防地方保护、借机涨价、价格欺诈、违规骗补等行为;加强线上线下补贴政策宣传,积极主动开展政策解答,做好消费者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发现违规骗补的(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实施细则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实施过程中出现影响政策执行的有关情形,由市商务局及时进行调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