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的辅助决策和技术支撑作用,科学高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和突发事件,根据《曲靖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曲应急〔2025〕15 号,以下简称《专家管理办法》),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二届曲靖市应急管理专家,现就公开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主要征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专家若干名,共设置专业组6个(附件1):非煤矿山组、化工烟花爆竹组、冶金工贸组、应急救援(指挥)组、综合管理组、辅助执法组。原则上,每人最多申报一个专业组。
二、征集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从事专家工作,主动接受委派任务。
(二)熟悉相关行业领域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三)具有相关专业大学学历及以上证书,中高级技术职称,或中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同时需具备5年以上连续从事相关行业领域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现场调查研究工作,具备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原则上常住本市,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对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设备经营、项目施工安装等实体经营业务者,不得选聘为专家。
(六)无违法违纪记录。
(七)无其他受限制情形。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
四、申报材料
拟申请进入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专家库的人员,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一)本人签署的《曲靖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无在职单位的申请人可不填写申报表中“推荐意见”一栏(原件)。
(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需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纸质或电子证书)(彩色)。
(三)发明、著作、学术论文、奖励证明材料。
(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彩色)。
(五)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彩色)。
(六)遵纪守法情况证明(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守法证明)。
(七)申请日期一年内体检报告。
(八)不少于3个月的、可核验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及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
五、专家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现场申请方式,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所申报专业组对口受理科室(中心、支队)(附件1),委托他人代申请的,应同时提供书面委托材料。地址:麒麟区南宁南路106号。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员在申报前应认真阅读《专家管理办法》。
(二)市应急管理局原聘用的应急管理专家符合本次征集条件的需重新申报。
(三)申请人需如实准确填报信息。申请人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行业领域专家。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客观评估申请人品行作风、职业道德、专业能力等方面综合表现,严格审核申请人所填申请信息及证明材料,审慎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请各地将该公告转发到辖区相关单位、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专家行业领域专业分类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