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综〔2019〕55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社〔2018〕32号)的要求,现将曲靖市民政局2024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24年度安排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9,272.65万元,资金分别来源于中央福彩公益金1,777.75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5,282.1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2,212.80万元。
(一)中央福彩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24年度安排使用中央福彩公益金1,777.75万元,其中:市本级留用193.00万元,麒麟区406.22万元、沾益区149.03万元、马龙区38.54万元、宣威市127.00万元、陆良县83.91万元、师宗县46.63万元、罗平县447.46万元、富源县73.45万元、会泽县210.71万元、曲靖经开区1.8万元(明细见附件1)。
主要用于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个、培育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8个、儿童福利机构维修改造及设施设备配置项目1个、孤儿助学项目1个、孤儿医疗康复计划项目1个、殡仪馆尾气处理设备7台、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项目1个,改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设备11个,支持老年助餐点更新设施设备120个。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24年度安排使用省级福彩公益金5,282.10万元,其中:市本级留用1,227.00万元,麒麟区89.63万元、沾益区1,285.06万元、马龙区6.00万元、宣威市580.00万元、陆良县92.83万元、师宗县45.50万元、罗平县280.00万元、富源县713.78万元、会泽县962.30万元(明细见附件2)。
主要用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4个、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改造项目5个、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1个、未保机构设施设备项目4个、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项目1个、救助管理机构建设项目1个、特殊困难群体火化项目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3个、 婚姻规范化试点项目7个、省级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项目2个、“牵手计划”项目2个、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项目32个、认知障碍、失能专业照护养老服务机构建设1个、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个、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14个、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项目1个、社区社会组织培育项目3个、“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项目1个。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曲靖市民政局2024年度安排使用市级福彩公益金2,212.80万元,其中:市本级留用1,725.00万元,麒麟区142.00万元、师宗县202.00万元、会泽县143.80万元(明细见附件3)。
主要用于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项目1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24个、惠民殡葬补助1个、支持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项目1个、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项目1个、老年机构护理员培训项目1个、探索未成年人保护试点项目1个。
二、市本级使用福彩公益金实施情况
2024年市本级各单位使用福彩公益金3,145.00万元,其中:中央193.00万元、省级1,227.00万元、市级1,725.00万元。
截至2025年8月25日,市本级各单位使用福彩公益金支出1,933.78万元,支出率61.49%,资金使用率不高,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各项目实施情况见附件4)。
三、福彩公益金使用实际效果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投入使用,大力提升曲靖市民政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切实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有效提高社区社工站服务保障能力,并极大地推动了全市其他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社会特殊人群。充分体现了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实现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承诺,做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特此公告
曲靖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