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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提高2025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

发布时间:2025-07-01 10:06:2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民政局   

6月18日,曲靖市民政局 曲靖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2025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2024年的每人每月7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44元。2025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从2024年的每人每年6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720元。

2025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968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全市统一提高如下: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提高到1035元,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提高到518元,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提高到311元。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全市统一标准为: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提高到187元,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提高到109元,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每人每月提高到62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集中供养的,统一用于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开支;分散供养的,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用于支付服务费用。

2025年,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2010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1370元/人·月。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做好提标工作,确保此次提标工作顺利完成。民政部门与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最迟于6月底前完成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提标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提标情况。

新公布标准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