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福浩、付丽萍、李正金、潘美香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麒马大道至曲靖东南绕城马龙南收费站道路的建议》(第37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麒马大道至曲靖东南绕城马龙南收费站道路建设项目,北起于麒马大道,南接曲靖东南绕城马龙南收费站,道路全长8.2公里,规划红线宽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给排水、交通、照明、绿化等,项目概算总投资13.5亿元。目前,麒马大道连接鸡头村战略装车点的龙东路北段已由市本级于2018年采用PPP模式实施并建成投入使用,但连接南绕城高速的龙东路南段还没有建设,制约了城市的“西拓”战略。项目的建成,将新增一条中心城市对外辐射通道,有效带动马龙龙湖新区、马龙区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项目的建成落地,加快已建成的曲靖医专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周边道路路网建设,促进中心城市西南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麒沾马”同城化建设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和有关情况
一是鉴于马龙区麒马大道至曲靖东南绕城马龙南收费站道路是连接马龙城区和绕城高速的重要通道,能够带动龙湖新区、曲靖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等相关片区开发,市人民政府安排市住建局会同马龙区经调研座谈、实地踏勘,对该项目有关建设事宜进行交流探讨,对现行政策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将该项目动态调整到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中统筹推进,共同破解规划、土地、融资、征拆等难题。
二是按照《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曲靖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曲发〔2019〕28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事权和支出责任分担的通知》(曲政办函〔2023〕47号)中关于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管养事权划分要求,经认真核实,该项目不属于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跨区域的新建或提升改造的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及道路红线宽度超过(包含)50米的提升改造的市政道路建设。道路全长8.2公里均在马龙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且道路红线宽度仅有40米,没有超过50米的界限,不属于市级统筹建设的范围,按照现行政策,属于由马龙区自行建设实施的项目。
三是按照《曲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麒马大道至曲靖东南绕城马龙南收费站道路红线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小桥河以南4.6公里的区域暂未规划建设用地,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确定,土地尚未开展征转报批,尚不具备建设条件。
四是国家出台政策,严控政府投资项目。202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3〕47号),云南被列为全国12个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重点省份之一,文件明确: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清理规范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领域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以外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原则上不得进行新建(含改扩建和购置);市政道路类项目属于政府投资明令禁止类项目(“黑名单”项目),该项目在云南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尚未降低到合理水平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前,无法启动建设。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研判项目实施的可能性,研究项目融资模式。结合麒马大道至曲靖东南绕城马龙南收费站道路项目特点,按项目类别、收益情况、成熟度、市本级财政能力、政府债务负担和融资环境等因素,系统分析谋划项目符合现行政策的融资建设模式,寻找合适的合作模式,解决项目融资难的问题,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加强项目推进过程中规划、土地等要素保障,解决项目推进的困难问题,待政策允许情况下,争取该项目早开工、早见效,提升马龙区城市品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持续高度关注马龙区城市建设工作。市人民政府将结合目前相关政策,在政策支持的燃气、排水、供水设施项目领域给予帮助,在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类资金、省预算内资金申报中给予指导,加强与国家、省发改部门的汇报对接,大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马龙区城市建设。
(三)加快推进马龙区城市水环境治理项目。2023年,市级积极争取新增国债资金3391万元用于马龙区通泉街道雨污分流及小区庭院清污分流工程建设,今年将持续压紧压实市、区建设指挥部工作责任,采取强有力工作措施全面推进马龙区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和市政主次干管建设,确保马龙区城市水环境安全可控、长治久清。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