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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110kV松山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11-19 14:52:57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陆良县发展改革局:

《陆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报110kV松山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陆发改产业请〔202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于2025年9月22日对项目进行了审查,2025年10月22日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110kV松山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曲投审发〔2025〕54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陆良县东北部供电片区负荷增长的需求,缓解110kV中纪变供电压力,优化和完善中纪变供电片区35kV和10kV网架结构,降低电网运行风险、提高电网的供电可靠性和灵活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同意建设110kV松山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507-530322-04-01-243519,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建设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供电局。

三、建设地点:陆良县。

四、主要建设规模

(一)变电部分

电压等级110/35/10kV。

主变压器:最终按3×50MVA规划,本期安装2×50MVA(电压等级:110/35/10kV),有载调压。

(二)线路部分

110kV线路终期出线5回,本期建成2回,土建备用3回;35kV线路终期出6回,本期新建1回,土建备用5回;10kV线路终期出30回,本期新建9回,土建备用21回,分别为:

1.新建2回110kV线路

新建1回110kV线路接入拟建的220kV芳华变,新建线路长度 2×6.36+3.89千米(考虑通道利用及规划110kV变电站接入,芳华侧按同塔单边挂线设计),导线截面按300mm2考虑。

新建1回110kV线路“T”接芳华变~吉冲变110kVⅡ回线路,新建线路长度5.78千米,导线截面按240mm²考虑。

2.新建1回35kV线路

本期35kV出线1回,新建1回“T”接35kV金瑞达瓷业线并在110kV中纪变侧开断,新建线路长度0.165千米,架空线路截面按240mm²选择。

3.新建9回10kV线路

新建10kV松山变Ⅰ、Ⅱ回:由站内10kV出线塔架空出线,π接至10kV大东瓷砖厂线#162+1、#163号杆。新建线路长度约1.844千米。

新建10kV松山变Ⅲ回:由站内10kV出线塔架空出线,T接10kV摆洋线#37号杆。线路长度约0.723千米。

新建10kV松山变Ⅳ回:由站内10kV出线塔架空出线,T接至10kV旧州线#50号杆。线路长度约2.009千米,其中架空1.967千米,电缆0.042千米。

新建10kV松山变Ⅴ回:由站内10kV出线塔架空出线,T接至10kV马军营线#13号杆。线路长度约3.083千米。

新建10kV松山变Ⅵ回:由站内10kV出线塔架空出线,T接至10kV小堡子线#14+1号杆。线路长度约2.703千米。

新建10kV松山变Ⅶ回:由站内10kV出线架空出线,先T接至10kV小堡子线#11+1号杆,然后将10kV小堡子线6号杆接入至10kV渔塘线3+1号杆。线路长度约2.939千米。

新建10kV松山变Ⅷ回:由站内10kV出线塔架空出线,先T接至10kV旧州线#14号杆,然后将10kV旧州线4号杆接入至10kV响水坝线3+1号杆线路。线路长度约2.808千米。

新建10kV松山变Ⅸ回:由站内10kV出线塔架空出线,先T接10kV摆洋线#34号杆,然后将10kV摆洋线4号塔接入至10kV板桥线5号杆线路。线路长度约1.021千米。

(三)对侧220kV芳华变110kV扩建工程

220kV芳华变电站:新增1个110kV出线间隔至110kV松山变。

(四)二次部分

新建110kV松山输变电工程建设配套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电能量计量系统、通信工程等二次设施。对侧220kV芳华变配套建设相应二次、通信设备。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工程动态总投资10121万元,项目业主自筹资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80%银行贷款。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曲靖供电局110kV松山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通知》(云电规〔2025〕44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300202500008号),《中共陆良县委政法委员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表》《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110kV松山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站址及线路路径走向的批复》(陆政复〔2025〕117号),《陆良县自然资源局关于110kV松山输变电工程的选址意见》《陆良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曲靖供电局关于报审110kV松山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站址及线路路径走向的回复意见》《陆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110kV松山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站址及线路路径选址意见》《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关于1110kV松山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站址及线路路径的选址意见》《陆良县水务局关于110千伏松山变电站暨电网项目建设用地选址意见的复函》。

八、请项目建设单位应尽快取得项目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落实地灾、矿压及其他相关报批手续并取得批复,依法依规取得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十、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十一、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4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市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