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区发展改革局:
《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曲靖广储4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220kV送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马发改产业〔202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于2025年6月5日对项目进行了审查,2025年6月13日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曲靖广储4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220kV送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曲投审发〔2025〕45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曲靖广储4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上下网送出、满足负荷发展的需求,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同意建设曲靖广储4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220kV送出工程,项目代码:2506-530321-04-05-152196,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建设单位:曲靖广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马龙区。
四、主要建设规模
(一)220kV线路
1.220kV线路:
曲靖广储4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建设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储能系统、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其中储能系统及220kV升压站已完成项目备案。
本期送出线路共新建2回“π”接220kV龙通线(通泉风电场至500kV龙海变),并更换220kV龙通线500kV龙海变至“π”接点的导线,采用单、双回路混合架设的方式,本工程新建线路起点为曲靖广储4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终点为220kV龙通线原3#塔。新建线路长约11.6千米(2×9.6km为双回路架设,龙海变侧0.98千米和通泉风电侧1.02千米为单回路架设)。新建导线通泉风电场侧为2×300mm2,龙海变侧为耐热2×400mm2,“π”接点至龙海变更换导线选择殷钢2×250mm2。
(二)对侧一次、二次部分、通信
本期线路为π接220kV龙通线,线路对侧分别为220kV通泉风电场升压站和500kV龙海变。结合两端变电站现状,本期两侧变电站均没有站内工程,不涉及新征地等。
220kV龙通线前期已分别配置2套线路保护装置,本期沿用。站内已配置220kV母线保护,故障录波器,保护信息管理子站系统,均满足本工程间隔接入要求。本期没有站内工程,不涉及新征地等。
500kV龙海变为已建变电站,站内已配置220kV母线保护,220kV线路故障录波器,保护信息管理子站系统,均满足本工程间隔接入要求。本期没有站内工程,不涉及新征地等。
(三)土建部分
该条线路全线拟采用电力铁塔空中架线形式建设,路径长约11.6千米,新立杆塔51基,其中单回路塔12基,双回路塔39基,全线位于曲靖市马龙区境内,塔基占地0.76公顷。
五、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784万元,项目业主自筹资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80%银行贷款。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报送曲靖广储4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接入系统方案评审意见的函》(规划建设研究〔2025〕188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曲靖广储4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接入系统方案的意见》(规划建设研究〔2025〕286号),《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广储4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220kV送出工程新建输电线路路径的函的复函》《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曲靖广储4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220kV送出工程线路路径方案的核查意见》《曲靖市马龙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马龙县旧县镇左所采石场的情况说明》《曲靖市马龙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曲靖广储4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220kV送出工程线路路径方案的意见》(〔2025〕—40号)《曲靖市生态环境局马龙分局关于曲靖广储4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220kV送出工程线路路径方案的回复意见》《马龙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曲靖广储400MW800MWh独立共享储能电站220kV送出工程线路路径方案的反馈意见》《中共曲靖市马龙区政法委备案证明》。
八、请项目建设单位应尽快取得项目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落实地灾、矿压及其他相关报批手续并取得批复,依法依规取得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十、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十一、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市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