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区发展改革局:
《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能花山200兆瓦共享储能电站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沾发改电力和新能源〔2025〕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于2025年5月20日对项目进行了审查,2025年5月22日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华能花山200MW共享储能电站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曲投审发〔2025〕40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华能花山200MW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上下网送出、满足负荷发展的需求,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同意建设华能花山200MW共享储能电站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505-530303-04-01-537597,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建设单位:华能(曲靖)储能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沾益区。
四、主要建设规模
(一)220kV线路
华能花山200MW共享储能电站项目,建设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储能系统、220kV升压站、220kV送出线路。其中储能系统及220kV升压站已随储能电站本体工程完成项目备案。
送出线路起于220kV华能花山200MW共享储能220kV升压站220kV构架,止于220kV菱花线55#塔附近π接点,线路采用电缆方式敷设,新建电缆线路长约0.5(菱角侧)千米+0.5(花山变侧)千米。新建电缆长度500米,(单根电缆路径长度约500m,电缆总长3000米)电缆通道长度340米。
(二)对侧
本工程新建2回220kV电缆线路“π”接220kV菱花线。不涉及对侧菱角光伏220kV升压站间隔新建或扩建,无土建部分。只将其中一套光纤分相电流差动保护的载波应急通道改为光纤应急通道,其它沿用现有设备;不涉及220kV花山变间隔新建或扩建,无土建部分。只将2M接口双通道(+载波应急通道)传送改为经专用光纤芯双通道传送,其它沿用现有设备。
(三)土建部分
本工程新建线路采用电缆通道敷设方式“π”接220kV菱花线,不涉及新建杆塔,站外新建电缆通道340米,全线电缆通道占地总规模0.09968公顷,电缆通道临时用地0.136公顷。
(四)二次部分:本工程二次设备利旧,配套建设相应通信设备。
五、建设工期:1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19万元,项目业主自筹资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其余80%银行贷款。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能花山200MW共享储能电站并网的意见》(云电规划〔2025〕133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能花山200兆瓦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意见》(云电规〔2025〕279号),《中共沾益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华能花山200兆瓦共享储能电站送出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的通知》(沾政稳备字〔2025〕11号),《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华能花山200兆瓦共享储能电站送出线路工程路径通道的复函》(沾区政函〔2025〕10号),《曲靖市沾益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华能花山200兆瓦共享储能电站送出线路工程路径通道规划选址的回复意见》《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沾益分局关于华能花山200兆瓦共享储能电站送出线路工程路径回复意见》《曲靖市沾益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华能花山200兆瓦共享储能电站送出线路工程路径通道征求意见的复函》《曲靖市沾益区水务局关于华能花山200兆瓦共享储能电站送出线路工程路径通道征求意见函回复》。
八、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华能花山200MW共享储能电站送出线路现场踏勘意见,该项目已经进行电缆沟及电缆敷设的施工,沾益区就该问题已按相关要求完成整改。请项目建设单位应尽快取得项目环境影响、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落实地灾、矿压及其他相关报批手续并取得批复,依法依规取得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十、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十一、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市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