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马龙区、沾益区发展改革局:
《会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恳请核准渝昆高铁田坝牵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的请示》(会发改能源〔2024〕4号),《曲靖市马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渝昆高铁田坝牵220kV外部供电(马龙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马发改产业〔2025〕2号),《曲靖市沾益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渝昆高铁田坝牵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沾发改电力和新能源〔202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及市直相关部门于2025年2月14日对项目进行了审查,2025年3月18日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渝昆高铁田坝牵220kV外部供电工程核准申请报告的评审意见》(曲投审发〔2025〕23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渝昆高铁田坝牵引变用电需求,提高会泽地区电网供电可靠性,为渝昆高铁田坝牵提供安全、稳定的供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曲靖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同意建设渝昆高铁田坝牵220kV外部供电工程,项目代码:2503-530326-04-05-252449,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二、建设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供电局。
三、建设地点:会泽县、马龙区、沾益区。
四、主要建设规模
(一)220kV线路部分
1.新建铜都变~田坝牵220kV线路从500kV铜都变电站220kV侧出线间隔出线后向东北方向走线,最终接入220kV田坝牵引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长度45km。
2.新建麒麟变~田坝牵220kV线路从500kV麒麟变电站220kV侧自西北向东南第三个出线间隔,采用双回单边挂线方式向东北方向出线后转为单回路架设转向西北走线,最终接入220kV田坝牵引变电站,新建线路路径长度46.5km。
(二)220kV间隔部分
1.铜都变220kV间隔扩建工程
500kV铜都变电站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SF6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架空进出线。本期保持220kV配电装置现有的接线及布置形式不变,本期在220kV配电装置自东向西第三个备用间隔新建220kV电气设备。本工程220kV田坝牵出线间隔配置导、地线融冰隔离开关接至融冰母线。
2.麒麟变220kV间隔扩建工程
500kV麒麟变电站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AIS,悬挂式管母,断路器双列布置。前期新建工程构架已按最终规模建成。本期扩建工程在原有预留场地扩建田坝牵预留备用间隔新建220kV电气设备。
(三)土建部分
本工程新建线路共使用角钢塔217基,全线杆塔总用地规模1.99hm²。
(四)二次部分
建设配套二次设备及通信系统。
五、建设工期:9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580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曲靖供电局渝昆高铁迤车等3个牵引变220kV外部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电能质量专项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云电规〔2024〕771号),《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渝昆高铁田坝牵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线路路径走向方案的批复》(会政复〔2024〕395号),《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渝昆高铁田坝牵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线路路径的复函》《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渝昆高铁田坝牵220千伏外部供电工程线路路径走向的复函》(沾区政函〔2025〕1号),《中共会泽县委政法委员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表》《中共曲靖市马龙区委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表》《中共曲靖市沾益区委政法委员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云南水投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曲靖供电局征求渝昆高铁田坝牵220kV外部供电线路跨越牛栏江意见的复函》(云牛司函〔2025〕16号)《曲靖市水务局关于渝昆高铁220千伏外部供电线路跨越牛栏江路线方针的反馈意见》。
八、新建220kV输电线路涉及生态红线、耕地保护目标、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整合优化后的一般控制区和核心控制区,开工前需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牛栏江保护区域需严格按照《云南省牛栏江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十、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十一、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市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