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云自然资矿管〔2024〕464号)等相关规定,受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评审机构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一七队组织有关专家对《会泽以则铅锌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叶文
电 话:0874-3101357
传 真:0874-31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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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