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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5-07-09 10:53: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职能配置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

和旅游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

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

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

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

产业对外合作以及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

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

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

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

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

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七)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

用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

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

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八)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

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

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

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

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文

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

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

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艺术科,公共服务科,文物和博物馆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市场开发科,行业管理科,智慧旅游科,执法监督科。下属11个事业单位: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曲靖市文化馆、 曲靖市图书馆、曲靖市美术馆、曲靖市博物馆、曲靖市文管所、曲靖市艺术研究所、曲靖市图片社、曲靖市国风剧院、曲靖市艺术剧院、曲靖市文化体育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负 责 人:汤华波

办公地址:曲靖市文化路4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方式:0874-392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