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曲靖市应急管理局紧紧围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等工作编制了 2024 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 2024年1 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全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积极履行主动公开职责,全面涵盖了信息公开指南、年度重大决策事项、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处罚决定以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等关键政务信息。一是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具,实现信息的广泛传播;二是通过曲靖日报、曲靖市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进行深度报道,增强了信息的权威性和影响力。2024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32条通知公告和21条工作动态,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我局的最新动态和工作进展。
(二)依申请公开。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我们严格遵守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坚持依法依规受理、科学有效办理、热情周到服务、及时进行答复的原则。尽管在2024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但我们始终保持高度警觉,随时准备为公众提供优质的依申请公开服务。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信息公开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阳光政务和信用政府的重要举措,我们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主动公开相关工作动态、文件制度、执法检查、审批服务等信息,并严格进行信息公开审核,确保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们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建设与运维工作,确保微信公众号每日更新,并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相关信息,保持信息的适时更新。同时,我们出台了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账号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政治正确、导向正确且更新及时。全年以来,我们加强了对市应急局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和维护,积极宣传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事故预警信息、安全生产监管动态等内容,进行政策解读和法律法规宣传,有效提升了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五)监督保障。自觉接受省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及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对监测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全年以来,应急管理政府公开工作未发生任何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时效性认识不足,公开信息数量不多、公开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在深入解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方面公开信息缺失。三是对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校对、提炼意识还不够强,导致公开信息出现一些错误表述。
(二)下一步改进办法和具体措施: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督促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广泛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技能的重要体现,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等及时予以提供;二是继续严格遵守中央、省市要求加强官方网站、微信的管理运营,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严谨、准确;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机制运行,不断扩大全市应急管理部门政府信息的来源;加强同各类媒体沟通对接,结合不同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特点,发布更多公共安全文化知识常识,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按照“谁检查、谁宣传、谁公开”的原则,督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开展执法检查等相关工作时,及时向企业员工、基层群众宣讲有关政策文件和安全知识,主动打通政府信息公开的“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质量。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