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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08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2-26 09:27: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4〕150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市政协提案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跨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的提案》(第06030308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跨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市内跨县界水源地10个,其中市级饮用水水源地2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6个,跨市界水源地1个,调水水源地1个。涉及跨界饮用水水源地“上下游”“左右岸”的保护方与受益方正在加快建立共同保护机制,积极推动流域生态治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市域内长江流域金沙江干流和牛栏江一级支流生态补偿制度。2018年12月底完成宣威市与会泽县、沾益区与会泽县补偿协议的签订工作,正式建立补偿机制,并按年度考核。二是开展南盘江流域(曲靖-昆明)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试点)工作。2016年开始启动,所选断面为南盘江流域曲靖市陆良县与昆明市宜良县交界的天生桥断面,由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按月监测和通报水质,省财政厅负责考核及资金划转。三是建立西河水库径流区生态补偿机制。2023年8月,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和曲靖经开区签订《曲靖市珠江流域西河水库径流区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生态补偿范围为西河水库全库及上游主要汇水区域,实施期限为2023—2025年。四是加强珠江流域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2024年4月,相关州(市)人民政府在昆明市签订《云南省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补偿实施期3年(2023—2025年),补偿围绕南盘江干流实施,范围覆盖曲靖、昆明、玉溪、红河、文山等州(市)。实行“双向补偿”,补偿资金根据各州(市)责任断面月度水质考核情况清算。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推动生态补偿机制落地落实。统筹做好跨县界流域考核断面水质评价和补偿资金分配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跨州(市)生态补偿资金奖励,加强补偿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全过程监督,对补偿资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

二是强化联防联治。强化流域内生态环境保护联合防治和联合执法,探索开展重点区域共同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环评共商、监管平台共建、环境污染应急联防,协力推进流域系统性和整体性保护治理。

三是健全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健全“成本共担、效益共享、责任共负、合作共治”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推动从单一的水质水量指标向兼顾物种资源保护、生态系统维护等多指标转变,综合考量流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收益、生态修复成本等因素,确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