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沿线标识标牌的提案》(第06030020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建立联动机制排查治理。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公路〔2022〕5号)要求,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与交警系统建立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治理联动机制,结合日常巡逻、事故处理及群众反映等情况,及时发现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不科学的情况,并制定整改方案,深入抓好治理工作。今年5月和8月,交警、路政部门会同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沿线标志设施进行了两次排查,发现局部路段需要增设地名辅助标志牌、前方急弯减速慢行、减速震挡标线等提示标志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已及时增设完毕并经交警、路政部门确认。
(二)具体处置情况。提案问题办理涉及高速公路12条(国高网5条,地高网7条),一级公路1条。关于部分标识标牌安装不合理。已拆除不规范标识牌65处,重新按规范进行安装,其中,麒师高速公路6处、云南交投集团曲靖管理处56处、宣杨高速3处。关于部分标识地点名称存在错误。宣天一级公路沾益区炎方乡松韶关路口标牌“松韶”更换为“松韶关”,更换2处。部分标识标牌被绿植遮盖。对全市高速公路全线排查后,组织工人修剪枝叶,完成44处植被遮挡整改,保障全线标识标牌醒目、清晰。其中,曲嵩高速公路整改7处、云南交投集团曲靖管理处整改27处、宣杨高速整改3处。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开展排查,完善交通标志。督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标识标牌设置不科学、不合理、不规范、不到位问题持续开展排查,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及时调整整改。
(二)落实日常巡查,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落实公路管养主体责任,定期检查和维护标识标牌对于被植被遮盖的标识标牌,及时修剪植补,确保正常使用。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