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元秀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改善曲靖市小型儿童游乐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提案》(第06030287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提高准入门槛的建议。小型儿童游乐设施准入门槛方面,2018年4月1日发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小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T34272-2017),规定了小型游乐设施的材料、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与使用维保说明书和使用管理,并对设备使用单位的管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小型游乐设施生产安装、管理使用及维护保养均应按此标准执行。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方面,严格落实加强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有关要求,扎实开展行业领域内的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市共排查小型儿童游乐场所198处,查出一般隐患386条。
(二)关于完善地方性法规的建议。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规定: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通过调查了解,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娱乐设施安全监管需求,制定小型游乐设施安全地方标准条件尚不成熟。
(三)关于明确监管职责的建议。制定《曲靖市部分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曲安〔2023〕13号),按照“三管三必须”,明确了文旅、商务、教体、城管、林草、卫健、应急等部门特种设备目录外的游乐设施(含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吊桥、充气城堡、充气滑梯、蹦蹦床、卡丁车等)安全监管职责,通过行业监管进一步督促小型儿童游乐设施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运行。2024年8月,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各部门小型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管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督促各级各部门对小型儿童游乐设施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建议。坚持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报、网、微、屏”等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以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积极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组织引导游乐场所经营主体加强游乐场所及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并畅通举报渠道,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查找和举报游乐场所安全隐患。2024年1至10月,共接收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举报221件,核实162件,共兑现奖励84.3万元。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严把小型儿童游乐设施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小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相关规定,持续加强对申请开展小型儿童游乐设施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准入资质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资质真实有效、相关设施设备完好、运行管理规范。
(二)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坚持预防为主、举一反三、源头整治的原则,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游乐场所和游乐设施(含小型儿童游乐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游乐场所安全。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安全宣传月”、节假日等在社区、商场等地开展儿童游乐设施安全宣传活动,采用发放宣传手册、举办安全知识讲座、设置安全宣传展板、微信小程序、公众号、视频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儿童游乐设施安全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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