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老年人护理假落实的提案》(第261号),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护理假”有关政策措施
《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称《条例》)中,对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护理照料假期做出了相关规定。曲靖市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多次专题研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养老服务、老龄优待等工作,并出台一系列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在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曲靖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通知中进一步明确“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落实子女带薪护理假规定。”
二、积极开展政策宣传
全市高度重视老龄化国情教育,利用每年的老龄健康宣传周、敬老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将老年人护理假政策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扩大社会各界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三、投诉渠道方面
享受护理假是职工的权益,各地可通过工会、法律热线等进行咨询和投诉举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要求,各地区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并在地方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简称12345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热线完善受理、派单、办理、答复、督办、办结、回访、评价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实现诉求办理的闭环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监督和执行,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宣传老年人护理假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加强学习培训,让更多市民、企业了解并支持这一政策。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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