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华、刘贤鹏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小区旧衣回收站的提案》(第235号),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慈善类旧衣回收
民政部门对以公益慈善或公开募捐名义设置的旧衣物回收箱有监督管理权限,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活动的通知》中“不再同意新的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申请或者项目延期申请,引导慈善组织逐步退出废旧衣物回收活动。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企业或其他主体以‘慈善’‘公益’名义进行公开募捐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要求,民政部门将不再同意新的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方案申请。
二、关于营利类旧衣回收
从事旧衣回收属于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不涉及危险品和再生资源销售的,需到商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办理营业执照。企业的合法经营行为包括原材料收集等,政府部门不得进行行政干预,市级有关部门可以对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开展旧衣回收工作进行倡导。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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