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蕊、王娅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规范城债发行 维护社会稳定的提案》(第147号),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城投债的发行主体及程序
地方城投债是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备案后,以企业的经营收益为依据发行的企业债券,本质属于企业经营性债务,但企业在资金使用的过程中,部分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企业已经改变了债券发行的用途,下步市人民政府将督促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申报备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强国企债券资金监督管理。
二、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的措施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风化债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债务化解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一是制定了全市的一揽子化债方案,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化债工作,推动化债工作落实落细。二是组织各级各部门对未来年度债务化解的形势进行认真分析,督促各县(市、区)对今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债务进行梳理分类,制定“一县一策”化解方案,确保“不爆雷”。三是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定期对上年的债务风险分析后进行预警提示,通报上年的债务风险等级情况;每年省级下达政府债务限额后,组织财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后,及时下达各县(市、区)。
三、下步对城投债管理采取的措施
(一)健全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全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机制要求,切实加大对各地各部门的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完善地方债务风险动态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做到风险苗头早识别、早预警、早排除,坚决防止债务风险扩散蔓延。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二十条”措施,坚持有多大财力办多大事,严禁超地方财政承受能力铺摊子、上项目。
(二)加大债务化解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化债要求,对照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化债方案,全面梳理前期债务化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城投债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及早谋划、及早安排。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大力压减企业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穷尽一切手段筹措偿债资金,着力推进城投债化解。
(三)严防债务风险交叉传递。严格执行一揽子化债方案,将政府债务化解、清欠企业账款、融资平台债务压降、PPP项目清理一并纳入防范化解,同时严防债务风险相互传递,避免风险叠加,形成聚合效应。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七科 联系电话:0874—31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