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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82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20 09:42: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4〕405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雷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高度关注城市绿化树木品种和养护事项的提案》(第382号),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不要频繁更换城市绿化树,保持绿化树木的相对稳定性”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绿化美化三年行动(2022—2024年)》(云办发〔2022〕4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2023年定为“城市道路增绿补绿年”,市政府印发实施《曲靖市绿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制定实施《曲靖中心城市绿美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曲靖市推进城市街道绿化工作实施方案》,计划投资6500万元,对中心城市129条道路绿化进行全面提质改造。按照属地原则,坚持总体规划、“一街一景”,综合地上地下建设条件,通过“补”(缺塘补植)、“换”(对枯死、断头、偏冠、长势差的行道树同树种更换)、“种”(在人行道与建筑退界之间,尽可能种植行道树)等措施,因地制宜,尊重自然规律,注重选择乡土树种、适生树种,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绿化建设,提升道路绿化景观品质。

胜峰东路部分路段(如南城门城墙段)由于地下埋设大管径雨水管、污水管,导致地上绿化植物生长受限,长势不好,如已经栽植数十年的香樟、乐昌含笑等,存在较多枯死树、断头树、偏冠树。结合绿美城市建设,麒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绿化管理处于2023年将该路段长势较差的225棵香樟树移植到苗圃进行复壮,同时补植了189棵球花石楠,并在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方严格做好安全防护、警示等工作,确保行人、车辆安全。在清理树塘时发现原树塘开挖较浅,没有挖到原土,部分树塘内存在风化石、混凝土,导致原栽植香樟树长势较差。为保障树木能正常生长,补植过程中已将树塘进行扩宽、扩深处理,并清理干净树塘内风化石及混凝土。重点对公交车站台旁没有行道树的地方,实施补栽,确保候车市民可以有树遮阴。目前,该路段的补换工作已全面完成,进入养护期。

由于2023年全年干旱严重,降雨较少,导致部分补栽植物(球花石楠)死亡。下一步,将告知施工单位对死亡苗木及时更换,并加强日常养护,确保成活率不得低于95%,且满质保期后方能移交,确保树木正常生长。

二、关于“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高质量守护好市政道路两旁的绿化树木,用心呵护绿化树木,让绿化树木保持畅快呼吸、自然吸收水分养分,而不是被‘钢铁穿上盔甲’的建议

绿美城市建设期间,市园林绿化局制定了《曲靖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导则》、《曲靖市城市绿化养护导则》等,通过健全过程监管机制,强化“事前”方案联审、“事中”监督指导、“事后”联合验收工作机制,用规章制度保障绿美品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项目审批、建设监管、案件查处等领域部门联动,严肃查处不按规划建设绿地,侵绿损绿等违法行为,用法律“红线”守护城市“绿线”。同时建设专业技术力量和队伍,组建园林绿化专家库,发挥专家的智囊参谋、精准指导、技术把关作用;推进园林绿化工人持证上岗,保障城市绿化建得好、管得精、常态美;对道路绿化、行道树实行“严管城市行道树修剪,严控城市行道树移植,严禁城市行道树砍伐”,并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文规定。

下一步,将以此为新起点,严格依据绿美城市建设要求,持续巩固文明城市与园林城市的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以及督促工作,扎实做好城市绿化树木调研工作,摸清城市绿化底数,坚决杜绝盲目更换城市绿化树木行为,切实有效地保护好城市绿化树木。通过科学规划、精心养护、合理布局等一系列具体举措,打造一街一特色且层次丰富独特的高质量绿化景观,同时也让城市环境处处彰显出生态魅力,绽放着迷人色彩。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