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医药零售药店管理提案》(第06030303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完善审批机制,合理规划药店布局,方便老百姓健康需求的建议。一是按照省、市“开办药店一件事”工作方案,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等部门积极推动“开办药店”一件事落地落实。目前,开办药店申请人涉及的所有事项,填写一份材料,申报一次就能完成申请,解决了过去开办药店材料多、环节多、跑得多等问题,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二是在新开办药店审批过程中积极引导申请人向新城区、新小区、农村方向发展,力求达到既能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又能促进零售药店规范运营、健康发展效果。三是对现有药店布局逐步进行优化调整,在构建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基础上实现优胜劣汰,避免中心城区和乡镇街道的零售药店过度集聚,造成恶性竞争、无序发展。
二、关于建立退出机制,制定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对不守法不守规药店进行处罚、取缔的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医保局制定出台《曲靖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市级和各县(市、区)监管任务和责任,确定5个星级的评定标准。目前,全市共有药店3436个,共评定五星级药店314个,2星—4星级药店2934个,1星级药店215个,被评定为1星—2星的零售药店暂停15天到1个月的医保刷卡资格。下一步,还将继续推动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推行药店退出机制,逐步形成基于风险管控的行业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共治的科学监管模式。
三、关于严格落实处方药管理制度,加强监管,落实退出机制的建议。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处方药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明确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时,应由执业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药品。今年以来,检查经营企业2708家、使用单位1315家,发现药品风险隐患问题144个、医疗器械风险隐患问题91个、化妆品风险隐患问题73个,消除药品风险隐患144个、查办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件87件。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对医疗机构周边药店的检查力度,以处方药销售管理为重点,核查“票账货”“进销存”是否相符,进一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处方药管理要求。
四、关于针对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同一包装药品价格实行同价管理的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零售药店药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享有自主制定药品价格的权力。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购药的知情权、选择权。市市场监管局一是加大对药店经营者的政策宣传引导,让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强调价格违法行为的责任后果,增加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增强经营者的价格自律意识,让其以服务群众为中心,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二是对药品零售市场的经营现状进行摸底调研,对于销量大、老百姓常用的药品,由政府相关部门核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区间,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者明码标价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近年来共处置零售药店价格违法案件103件。
五、关于建立过期药品处理管理办法,不让过期药品造成环境污染的建议。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制定出台了《曲靖市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明确了部门分工、工作内容及程序,按照“部门主导、企业运作、公众参与、加强监管”的工作原则,积极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承担社会责任。2024年,授权了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等连锁药店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在中心城区10家药店开展定点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共回收过期药品100余箱。下一步,将根据形势任务变化,积极推动《办法》修订,持续推动过期药品处置工作规范化。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六科 联系电话:0874—3117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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