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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8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20 10:16: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4〕484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高兴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曲靖古代墓葬及文化遗址的保护力度的提案》(第06030208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提高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曲靖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树立正确的发展和保护理念,市、县两级文物行政、业务部门通过党组会、文物安全工作会和业务培训会坚持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及业务学习。一是召开全市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落实文物安全责任,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把责任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到各责任单位,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制度,实现文物安全责任人全覆盖。二是建立文物安全大排查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一次全面调研排查和系统评估,对存在隐患的督促属地文保单位妥善处置。多种途径充实普查队伍,组建市级专家库,充分发挥文物专家的智囊团作用,推动文物保护修缮规范化、专业化。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文物的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文物保护和修缮经费保障。三是组织专家对八塔台墓群、罗汉山古墓群开展评审,完善安防隐患编制整改方案,督促麒麟区将八塔台墓群、罗汉山古墓群安防工程资金拨付到位,迅速组织项目实施,科学统筹、组织实施文物安防工程。督促会泽县、陆良县分别对会泽会馆——江西会馆吕祖阁、钟灵书院修缮工程开展方案评审、项目招投标、文物主体修缮等工作,持续加强工程进度监督和管理。

二、关于要抽调得力人员成立侦察打击盗墓专案组

曲靖市聚焦文物安全风险隐患,将文物安全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强化文物安全监管和执法督察,确保文物安全。一是严格对照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肃查处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执纪执法,由市县文物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住建、自规、文化执法等部门,研究成立侦察打击盗墓专案组,对盗墓等危害文物安全行为坚决打击。二是加强文物安全检查,做好常态化安全提醒监管,定期重点排查墓葬遗址类文物安全隐患。实地调查24处市级文保单位缺乏完整安防和消防设施具体情况,根据文物本体及周围环境情况制定保护计划,分批次逐步完善24处市级文保单位的安防和消防设施。建立技防和人防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强化文物安全检查,加大对野外的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类文物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各级文保单位落实安防和消防设施。三是联动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工作机制,一旦发现因人为破坏,监管不力等因素造成已登记文物遭破坏、撤销、灭失的情形,及时上报并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严肃追责问责。

三、关于要加大田野考察力度

2020年以来,先后配合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完成多项考古调勘工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负责,曲靖市文物局、罗平县文管所参与的罗平圭山墓群发掘工作填补了西南夷考古的一个地域空白,对研究汉晋时期西南夷地区特别是滇、黔、桂交汇地区的历史和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意义。由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曲靖市文物局组织参与的宣威高桥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发掘工作填补了宣威市考古发掘工作的空白,为曲靖及滇东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体系的完善提供了珍贵的物质资料。为配合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在云南省考古研究院所的指导下,曲靖市文物局组织力量完成了尖堆子梁堆墓抢救性发掘、宣威市高坡顶哨房遗址抢救性发掘、响水街贾公墓田野调查、《爨宝子碑》出土地周边区域古墓葬古遗址情况调查等项目的考古发掘及田野调查工作,不断丰富曲靖历史文化发展形态,填补各时期实物考古空白,为研究曲靖乃至西南地区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提供实物资料。

四、关于强化工程建设前的考古调查

市、县级文物部门将进一步落细落实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工作机制,在源头上预防文物破坏,确保在土地出让前依法完成考古勘探工作。严格落实不可移动文物管理规定,在修缮、迁移、新建、保护范围内施工等方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程序,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重用轻保、重旅轻文”等错误倾向。对因工程建设侵占、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

五、关于规划建设用地,应尽量避开古代墓葬及文化遗址

深入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复查“三普”不可移动文物746处,调查新发现文物186处,督查率达61.2%,待2026年普查工作全部结束后,市县文物部门将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不可移动文物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从源头上抓好文物的保护和开发。比如,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曲靖市文物管理所、麒麟区文物管理所组成的工作队对黑泥潭遗址进行了调查和勘探工作,通过采集和出土遗物与本地区青铜时代考古出土器物对比,初步将黑泥潭遗址年代推断为战国晚期至西汉时期。黑泥潭遗址北侧及南侧的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均对黑泥潭遗址进行了避让。

六、关于规划建设爨氏陵园

曲靖市就围绕爨文化的遗物遗迹不间断地开展了大量的工作,1961年国务院公布了爨宝子碑、爨龙颜碑、段氏与三十七部会盟碑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市、县文物部门加强了对以爨宝子碑、爨龙颜碑为重点的系列有关爨文化遗物、遗迹的文物考古调查、发掘、保护、维修工作,如大小爨碑保护设施以及碑体本身的安全保护和维修工作,三堆子梁堆墓、塔山梁堆墓、涝地梁堆墓、五里堆梁堆墓、西山上梁堆墓和尖堆子梁堆墓的清理发掘。关于依托麒麟区越州西关社区北关村三个爨氏封土大墓等建设爨氏陵园的情况,目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国家禁止或者不倡导恢复重建等工程和活动。同时,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文物保护区、水库、堤坝、水源保护区建设公墓陵园之类工程。另外,市县财政较为紧张,根据国办发〔2023〕47号文件要求云南等12个重点省份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爨氏陵园目前无法列入项目,争取不到资金支持。结合上述有关情况,目前建设爨氏陵园还不具备有关条件。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秘书六科  联系电话:0874—3117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