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190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继续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全市民营经济总体态势依然平稳。截至6月底,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1011.16亿元,同比增长4.4%,高于全市GDP增速1个百分点,占GDP比重为55.3%,对全市经济贡献率达72.67%,拉动GDP增长2.5个百分点。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制定帮扶民营企业措施。2022年以来制定了《曲靖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二十二条措施》《曲靖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曲靖市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二)加强法治宣传。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宣传,让广大市场主体了解掌握。主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月知识产权宣传周、“5·20”世界计量日、“6·19”世界认可日、6月安全生产月、9月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等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普及市场监管领域对市场主体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通过发送短信、提醒函等方式提醒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经营。2024年为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按时诚信年报,避免因未按时年报失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受到行政处罚,累计发送提醒短信143660条,制作了《依法经营 守信重信》的宣传视频,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经营。完善民商事调解机制,推进“法治体检”“法律三进”和“知法明理平安务工”送法进企业活动,市级层面共开展了7次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民营经济领域普法强基补短板活动,全市共在3200家民营企业开展了普法活动。
(三)维护好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联系协调工作机制,发挥“1+N”部门联动机制优势,更好形成合力,共谋解决好民营企业烦心事、难办事;市县两级工商联和商会联动,推动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案件有效化解;持续开展“法律三进”等活动,提升民营经济人士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的能力,推动民营企业在法治框架内健康发展;有序推进“万所联万会”活动,协调律师协会组织会员律师事务所主动对接会员企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深化民营经济人士守法诚信教育,持续拓展工商联与公检法司沟通联系协作,共建法治环境,深化法治宣传,做实权益维护,建设法治民企,共推标准创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工商联、市公安局联合上报的《建立警企联席协作机制》被全国工商联评为2023年度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获全国工商联通报表扬。2023年,在首届云南省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大会上,市工商联与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报送的1个案例获“十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4个典型经验分别被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省工商联联合选树为先进典型,全省通报宣传推广。
(四)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一是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依法行政,不增设地方门槛,不增设行业领域附加条件。二是全面落实“企业安静期”,每月1日至15日,除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或紧急、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三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对企业“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监管效能的最大化、监管成本的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的最小化,为企业发展打造宽松便利的市场环境。2023年度全市共制定部门抽查计划805项、部门联合抽查计划351项,随机抽查检查对象22719户,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四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的规定,优化准入和退出环境,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落实信用修复“容缺”受理等规定。五是加强对企业的培训。邀请省级有关部门专家,组织企业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管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围绕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邀请有关专家加强指导,强化企业劳动用工、环境保护、财务税收、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信息保护、市场交易、治理结构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