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继红、许菊芬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拓宽乡村致富路的提案》的提案(第53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林草碳汇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森林就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的重要论述,扎实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5号)等中央、省级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落地实施,充分发挥林草资源的“碳库”作用,提升林草固碳增汇能力、构建林草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式,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二、开展林草碳汇的目的和意义
林草碳汇既是应对气候变化的解决方案,也是实现碳中和的重要途径和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具体实践,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低碳经济发展以及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了保障,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具体体现,是助推“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林草资源的“碳库”作用,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既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的有效路径。
三、林草碳汇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安排推动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双碳”工作的总体部署,2022年6月,专门成立了国储林和林草碳汇工作专班,统筹推动全市国储林和林草碳汇工作开展。2023年2月,安排由市林草局牵头起草《曲靖市林草碳汇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曲靖市林草碳汇项目开发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经征求省林草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及县(市、区)意见,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多次研究,于2023年9月6日以市林长制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按照曲靖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依据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的《云南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及时研究制定《曲靖市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现已完成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征集,近日将印发实施。
(二)林草碳汇摸底情况。按照《曲靖市林草碳汇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文件要求,于2023年10月启动全市林草碳汇本底调查工作,2024年3月邀请省级、市直有关部门专家对《曲靖市森林碳汇本底调查及碳汇项目开发潜力评估报告》进行评审,形成了碳汇本底调查成果,摸清了家底,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林草碳汇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林草碳汇试点情况。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林业碳汇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会泽县为全省林业碳汇试点单位。2023年12月,《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林业碳汇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024—2026年)》经省级专家现场指导后,不断进行修改、完善,2024年2月,省林草局组织专家对全省申报林业碳汇试点单位进行评审,3月29日正式将会泽县纳入全省林业碳汇试点单位并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认真落实国家、省推进“双碳”工作的总体部署,一如既往地指导好、服务好各县(市、区)林草碳汇工作的开展落实,特别是会泽县林业碳汇试点建设,为推进全市林草碳汇工作积累经验,同时,积极谋划储备林草碳汇项目,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努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实现乡村增收致富。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9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