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整治曲靖市建筑外墙安全隐患的提案》(第359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并组织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曲靖市建筑外墙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在建工程管理”的建议
(一)强化方案审批,从源头上避免建筑外墙安全隐患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由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城市建设实际情况和现行法律法规,对建筑外墙立面方案审批进行管控,从源头上避免建筑外墙安全隐患。一是规范建筑外墙材料,避免使用中脱落伤人。二是规范建筑门窗材质、阳台栏杆、室外空调机、室外百落管等的设置。三是规范建筑第五立面一体化设计,包括电梯机房、水塔、楼梯间、太阳能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
(二)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控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贯彻落实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及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管工作,督促受监管的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二、关于“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建议
(一)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7月—9月开展了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曲靖市危旧房疑似风险点为355处,调查完成率100%。经过摸底调查后,目前曲靖市共排查出确有风险点101处,调查结果录入系统,并形成工作台账。根据危旧房排查结果,谋划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申报2024年城市危旧房改造计划任务。曲靖市2024年计划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1098套,涉及麒麟区、马龙区、陆良县、会泽县,目前各县(市、区)均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二)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和危旧房屋改造工作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地方财政配套补助资金,结合居民出资和企业出资参与,主要对小区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部分小区结合小区情况及改造资金,对小区外立面进行了改造。
三、关于“建立规范化常态化安全管理机制”的建议
(一)加强高层建筑外立面的物业管控
高层建筑外立面的安全问题是物业管理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相关部门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强化高层建筑管理,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台账。在《曲靖市物业管理办法》中把消防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依照民法典对建筑物内抛物、业主的禁止行为有关高空坠物的内容作了规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高层建筑及物业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业主的消防意识和物业的物防技防能力。二是加强高层建筑外立面的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高层建筑外立面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物业企业对高层建筑的管控力度;加强物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物业小区内的日常巡视和宣传,禁止业主从建筑物中抛物尤其是高空坠物的行为。另,你在提案中指出的“军分区干休所大门头上的玻璃、规划局(玄坛路)住宿区楼顶屋檐曾经掉落”的隐患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综合执法,及时查处导致建筑外墙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
曲靖市人民政府督促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按照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中的职责分工,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组织各县(市、区)具体实施。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在建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配合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等工作,发现情况,及时通报。一是通过加强联合协查,强化审批、巡查、监督、查处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齐抓共管,并据此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导致建筑外墙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
居民头顶上的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最基本的民生福祉。下步工作中,曲靖市将持续加强城市建筑外墙隐患的安全管理,通过由规划从源头上避免,由住建在建设过程中强化监督,建立规范化常态化安全管理机制。由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及物业企业、社区,主动履行职责,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消除隐患“存量”,杜绝风险“增量”,为市民“头顶上的安全”保驾护航。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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