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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88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19 09:46: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4〕399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龚元秀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结合“夜间经济”政策规范曲靖职教园区流动摊贩的提案》(第288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曲靖职教园区的基本情况

曲靖职教园区现有7所职业院校,其中,省属院校1所(云南能源职业技术院校),市属院校6所。6所市属院校中,有1所高职院校(曲靖职业技术学院)、5所中职学校(曲靖农业学校、曲靖财经学校、曲靖应用技术学校、曲靖工商职业技术学校主管部门为市教育体育局,曲靖技师学院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所中职学校由于学生年龄较小,实行封闭式管理。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相对成熟,课余时间可自由进出校园。

二、关于“建立制度保障措施”的建议

(一)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有关工作部署,2023年8月21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商业活动场所服务管理弹性措施(试行)》,在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同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增添城市“烟火气”,增强城市活力,拓展创业就业空间,改善民生福祉,为市民带来新消费、为经济带来新动力、为就业带来新机遇。

(二)充分认清因地制宜设立临时摊点、适度允许出店经营、支持鼓励发展夜间和假日经济、鼓励重点群体开展临时经营活动等弹性措施的重要意义,切实为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坚持“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原则,宜放则放、宜控则控,以“放”促“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管”促“优”、以“控”防“乱”,持续维护市容环境秩序,以“服”促“强”,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一是对新型消费业态预留容错试错空间,实施“观察期”管理和“触发式”监管,推行非现场监管;二是实行柔性执法,大力倡导“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的工作方法,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检查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三是落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对照省、市城市管理领域减免责清单,对初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擅自占道经营的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四是加强对商业活动周边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及商业活动占压盲道、影响消防安全、交通秩序等问题的巡查力度,引导商家商贩依法、规范、文明、诚信经营。

下步工作中,将加大对辖区内临时便民摊点的巡查管控力度,要求摊主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不占用盲道,坚持柔性执法,以劝导宣传为主,切实落实好市容环境秩序工作。同时,加强对流动摊点的食品健康卫生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摊贩进行整治,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健康。

三、关于“统筹谋划利用资源”的建议

因时因地制宜促进园区周边夜市经济发展。2023年,曲靖市大力发展避暑经济,在文化体育公园筹办多场演唱会、体育竞赛活动,活动期间,为促进文化公园和职教园区片夜间经济发展,在学苑社区沿街组办了临时的夜市街,并引入曲靖力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夜经济街区进行打造,建成夜经济街区明珠小巷,于2023年12月15日投入运营,共有简易房73间,移动摊位126个,由曲靖力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运营。为进一步吸引客流,促进明珠小巷夜市街区发展,市商务局2023年11月—2024年2月主办的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节活动,将明珠小巷作为活动举办主场之一,给予补助资金5万元,于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7日开展了明珠小巷夜市专属促消费系列活动,236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活动,吸引客流9000余人,活动销售额170余万元,有力为促进明珠小巷夜市发展。

下步工作中,将加大对“夜间经济”流动摊贩管理的监管力度,持续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优化配套服务、规范秩序管理,形成学校周边流动摊点监管的长效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巡查,定期检查力度,为夜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四、关于“为园区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及创业机会”的建议

坚持以服务手段为主导,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服务,实施精细化管理。一是建立完善部门协同监管和投诉处置机制。相关街道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相关主管部门承担主管责任,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按照部门职责协同做好燃气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市容卫生、交通秩序等监督检查和管控工作,主动帮助、指导商贩做好投诉问题处理。二是进一步优化临时摊区(点)、占道经营活动和夜市设计方案等审批备案流程,探索推行“容缺受理”审批模式;即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情况下,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时限和处理办法,申请人填写《空缺办理承诺书》以后,窗口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出具审批意见,做出审批决定,待申请人补充提交材料后再发放批准证照。三是对临时设置的摊区(点)和店外经营活动,特别是重点群体开展的临时经营活动,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相关费用要能免则免、应免尽免。四是持续优化商业集聚区周边夜间照明、环卫等配套设施,做好必要的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提高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水平。五是在设立摊点摊区路段及相邻路段,因地制宜通过施划停车泊位、限时段免费停车、盘活调配周边停车场资源等方式,有效解决停车难等问题。六是适当延长夜间经济集聚区域道路保洁时间,做好日常垃圾分类收运、公共卫生服务。七是督促市场主体按照国家相关行业标准配备充足的设施,加强风险管控,及时排查整改,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经营环境。

下步工作中,将根据职教园区学校发展规划以及学生社会实践和创业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增设摊位,为学校部分有创业精神的大学生提供就业平台,有效解决就业实际问题。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