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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81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4-10-19 09:27:00   索引号:   文号:曲政函〔2024〕378号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李俊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提案》(第281号),交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政府推动作用”等建议

一是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力争2024年底从市级层面出台《曲靖市物业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聚焦破解物业管理的“顽瘴痼疾”及小区治理的堵点难点,以创新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责任,规范物业管理各类活动,推进物业服务常态长效监管,努力实现全市物业管理水平、物业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和物业矛盾纠纷发生率明显下降。

二是深化党建引领物业发展。按照省市关于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的要求,以“做实做细、深度融合、群众满意”为目标,制定《曲靖市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三年行动方案》,到2026年,力争实现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面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40%以上、暂不具备选举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小区全部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党的工作全覆盖;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云岭先锋红色物业”成为有影响力的工作品牌。

二、关于“强化部门监管职能”等建议

2017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被取消,2018年《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被废止,从“取消资质认定”到“废止资质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已成为历史,新成立的物业企业只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括物业服务就可以正常营业,无需再申请资质。为做好对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监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信用评价管理。按物业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等级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企业物业服务管理的合同履行情况、服务管理运作规范情况、业主的满意度、人才培养和社会影响进行综合评价,每年在住建部门的网站上进行公布。信用信息评价等级作为物业企业参与物业项目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中,将业主对物业服务管理的满意度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要求社区开展每年度业主满意度调查工作,物业企业服务管理情况需经街道、社区审核确认。加强信用信息评价结果的应用,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等方面的应用,真正发挥信用评价管理在强化行业监管和形成优胜劣汰市场环境方面的作用。二是完善物业收费机制体制。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住建部门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后,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自主商定价格,报住建部门备案。是按照《曲靖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等级标准(试行)》要求,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和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将该标准作为参考标准,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参考标准。

三、关于“强化业主主体责任”等建议

一是增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自治能力。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大物业法规政策制度的宣传,培养和倡导业主文明居住意识、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消费理念,引导广大业主遵规守约,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加强对街道、社区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加强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切实选好、用好业主委员会,加强业主委员会组建运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小区自治组织的作用。

二是加强街道社区的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事处、社区对住宅小区的属地管理责任,街道办事处、社区建立健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及时研究解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物业管理工作机制,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推动选举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指导开展物业承接查验并公开结果,监督物业项目有序交接;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小区业主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活力;推动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主动参与社区治理,有效服务业主。

感谢你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四科  联系电话:0874—3125954)